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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砍人案首開調解庭 賠償金無共識
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於8月13日在台中地方法院進行調解,但由於受害者與嫌犯家屬間的求償金額差距過大,調解未能達成共識,案件調解破局。此次調解涉及的雙方包括受害者長髮哥許男、台中捷運公司代表,以及嫌犯洪姓男子的父母。 -
酒駕害命判賠4千萬!家屬:正義來啦
苗栗縣一名24歲吳姓男子,於2018年1月23日酒後駕車偏離車道,當場撞上51歲楊姓女保險員、48歲葉姓男子,造成1死1重傷悲劇。日前,苗栗地方法院判准楊女家屬提出的4111萬元民事損害賠償,而楊女黃姓丈夫的妹妹得知後就表示正義終於來啦! -
女童玩打火機燒死人!父母判賠613萬
2017年2月時,有3名女童在一間鐵皮屋拿著打火機嬉戲,結果不慎引燃員工宿舍,造成當時正在午睡的龔姓男子被活活燒死。受害者家屬事後控告3名女童的父母,法官判定女童由於年齡過小,依法可以免除刑事責任,但家長需擔起民事連帶賠償,判賠死者家屬613萬餘元。 -
司改決議:妨害名譽應除罪 以民事求償
而觀察三年內所有妨害名譽的判決,幾無人受自由刑的處分,顯見本罪的存在可能干擾新聞與言論自由,也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建議妨害名譽犯罪予以除罪化,以民事訴訟處理妨害名譽行為可能造成損害。 -
同樣是民事侵權賠兩百萬,周玉蔻與劉憶如有何不同?
劉憶如是拿出造假的公文附件,是可以被證明為假的陳述事實之事,妨害蔡英文的名譽跟選總統;而周玉蔻的案子,則是要經過司法幾個小動作,第一就是由民事法官改郭台銘告人代擬道歉文的五個字,把未經查證,全非事實,換成未經相當查證與事實不符,然後判周玉蔻雖有查證,但沒盡力查證,雖非故意,但屬過失,仍有侵權而判賠。 -
韓生撞死人 立委籲出境前賠償
韓國籍交換學生張峻豪曾因酒駕撞死人,已服刑完畢,但未履行民事賠償部分,現被移民署收容等待離境;民主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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