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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 虐童者加重刑期二分之一
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刑法第286條的修正案,對於未滿7歲之人的虐待行為加重刑責,處罰幅度提升至原刑度的1.5倍。 -
政院拍板刑法李義祥條款 過失致死最重判10年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偵結,外界批評過失致死罪最重僅能判5年,刑責過輕。行政院會22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未來情節重大且過失致3人以上死亡,最重可判10年。 -
政院修法 涉死刑重罪取消追訴期
行政院會昨(8)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80條第1項,對於涉及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犯罪,取消30年追訴期。例如22年前發生的彭婉如命案、劉邦友血案等重大刑案,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 -
立院初審通過刑法修正案 共諜將納外患罪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4日審查通過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只要完成三讀,共諜均能直接適用外患罪。 -
立院三讀修正《刑法》 國人境外詐欺也可依法處罰
立法院院會15日修正通過刑法第5條,將加重詐欺罪納入適用國外犯罪,未來國人在海外犯加重詐欺罪,台灣司法機關也可以依刑法處罰,也賦予台灣司法機關有優先的刑事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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