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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前董座陳啟昱延押2個月 法院:未完全坦承
前台鹽綠能公司董事長陳啟昱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於113年11月25日遭羈押禁見,因羈押期限將屆滿,檢察官聲請延押,台南地院13日以原羈押原因仍存在,裁定延押2個月。 -
台鹽前董座陳啟昱涉嫌重大 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針對前台鹽綠能公司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陳啟昱25日上午自行到案,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認為嫌疑重大且顯有逃亡事實,當晚裁定羈押禁見。 -
「已逃逸」無法訊問 南檢聲押陳啟昱聲押案遭法院駁回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及光電弊案,未現身11月1日羈押庭,橋檢代行拘提未果,台南地院認定陳啟昱已逃匿,11日駁回南檢聲押,待陳啟昱到案後,南檢再向地院聲請羈押。 -
林信吾殺台南2警判死 殉警家屬:對基層員警的公道
台南市111年8月發生殺警案,造成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殉職,台南地方法院23日判處凶嫌林信吾死刑;殉職警員家屬到場聽判,難掩情緒地說,這不是遲來的公平,而是對基層員警的公道。 -
台南維冠大樓受災戶求償50億元 一審判賠4.5億元
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大樓,2016年2月6日因美濃大地震倒塌,導致115死亡114人受傷,對此法扶律師團替128名受災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建商林明輝等6人及大合公司求償50億元,本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今(20)日上午11時判林明輝等人需賠4億5千8百萬餘元,可上訴。 -
維冠大樓倒塌消基會求償 一審認定過失判賠7億
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2月間因強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民事訴訟中由消基會向建商等人求償35億元案,台南地院認定維冠倒塌是過失非故意,16日判賠7億元。 -
林臻嫺:回應賴清德市長
如果,市長真心為災民著想,更該嚴肅面對許多災民殷切期盼,不僅建商、台南市府行政部門當初在核照監造時有無行政疏失?應否一併究責?市府應否連帶賠償?等問題上,一併進行檢討、改善,讓類似悲劇不再發生,或才真能告慰不幸罹難的受害者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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