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罷免案民眾爆遭「查水表」 中選會:違法已要求說明

2025-02-06 16:29:26   1312

有民眾指花蓮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詢問罷免單是否由本人填寫。根據中選會發給花蓮縣選委會等機關的函文指出,依規定,提議人是否簽名由選委會查對,若發現疑似代簽得寄送查詢單查詢,戶所人員實地訪查提議人是否親簽已違法。

花蓮地區有民眾指稱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詢問罷免立委連署單是否由本人填寫,並要求簽署確認,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及「查水表」。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隨後發函指出,戶政人員此舉已違反相關規定,選委會才是負責查對連署人簽名真偽的機關,戶政單位不應進行此類查核。對此,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均強調,將檢討改進作業方式,避免影響選務公正性。

一名花蓮民眾近日在社群網站Threads發文指出,日前有自稱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並出示證件後,拿出他填寫的罷免連署單影本,詢問是否本人填寫。該民眾確認無誤後,對方又拿出一份確認單,要求他勾選「是」並簽名。此舉立即引發熱議,外界質疑此舉是否超越行政權限,甚至構成政治監控。

對於此事件,中選會明確表示,依法選務機關及行政機關應遵守相關規範,避免逾越權責。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其施行細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的查對應由選舉委員會負責,戶政機關僅能協助確認戶籍資料是否符合資格,如居住滿四個月、身分別等。至於是否為本人簽署或代簽,應由主辦選委會查對,而非由戶政機關實地訪查。中選會函文也強調,若選委會懷疑有代簽情形,應透過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確認,而非採取電話聯繫或登門訪查等方式。

花蓮縣議員胡仁順則表示,已有多名民眾向他陳情,對於戶政人員登門查證的方式感到不安。他批評,戶政機關應依法辦理,而非「自創查證方式」,否則將影響民眾行使公民權利的自由。他進一步指出,選罷法明文規定,查對提議人名冊的方式僅限於寄發查詢單,並未授權透過登門造訪或電話聯繫,對花蓮縣政府的作法感到遺憾。

對於外界的質疑,花蓮縣政府與花蓮縣選委會也作出回應。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表示,選委會在3日收到中選會轉交的罷免提議書後,依規定交由戶政事務所查對戶籍資料是否符合資格,並強調作業過程需保密。然而,對於戶政人員登門查核的爭議,他坦言「站在選委會的立場是不可以」,並承認行政調查雖未逾越權責,但執行方式確實有可討論的空間。

花蓮縣政府回應,戶政人員的做法確實可能導致民眾觀感不佳,因此在接獲民眾意見後,已立即檢討改進,未來將依照中選會規定,確保罷免案查對程序依法進行,不影響選舉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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