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擬分級設終身監禁 鄭銘謙:再研議修法

2024-10-07 12:34:47   1693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的釋憲案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引發外界關注並被質疑為「實質廢死」。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務部將依憲法法庭的指示進行相關法令修訂,包括調整無期徒刑假釋制度,並研議是否引入「終身監禁」的處罰方式,以因應死刑適用範圍的限縮。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的釋憲案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引發外界關注並被質疑為「實質廢死」。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法務部將依憲法法庭的指示進行相關法令修訂,包括調整無期徒刑假釋制度,並研議是否引入「終身監禁」的處罰方式,以因應死刑適用範圍的限縮。

根據憲法法庭9月20日的判決,死刑僅適用於犯罪情節最為嚴重的案件,且需經過各級法院法官一致裁定,同時強制要求三審程序中的辯護和言詞辯論。該判決還明確指出,對於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被告,無論是在犯罪時或審判過程中,皆不得判處死刑。這一判決引發了外界對於死刑制度的討論,部分人認為這是台灣邁向「實質廢死」的步驟。

法務部已開始著手應對該判決的影響,提出了調整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的計畫。鄭銘謙表示,未來無期徒刑可能會進行層級化區分,針對重大暴力犯罪設定更高的假釋標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也提出,應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其中第一級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需服刑滿40年後方可考慮假釋;第三級則維持現行假釋規定,需服刑25年後方可假釋。

此外,法務部的書面報告提到,為了平衡死刑限縮適用的影響,將研擬設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的有期徒刑,以應對某些無法適用死刑的重大犯罪案件。法務部強調,將依照憲法判決結果嚴懲重大暴力犯罪,並保障社會安全和犯罪被害者的權益。

與此同時,針對已經被科處死刑的囚犯,法務部表示,目前共37件死刑案件已經送交最高檢察署審核,檢察總長將根據憲法法庭的指示,決定是否提起非常上訴。鄭銘謙強調,這些囚犯在確定判決之前仍依法收容,並且法務部將確保在重審過程中,對他們實施必要的羈押程序,防止其在釋放後逃匿。

雖然死刑制度依然存在,但憲法法庭判決對死刑的實施設置了多重程序和實體上的限制。法務部將繼續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並同時落實對重大暴力犯罪的嚴懲措施,努力在維護社會正義和保障人權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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