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簽約前就發建照? 北市都發局:協議書封面日期誤植

2024-09-18 17:26:15   2556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發布新聞稿澄清,協議書的封面日期確實誤植,實際上,協議書於2022年10月6日簽訂並生效。都發局強調,容積獎勵的額度是依照110年11月1日公告的都市計畫書規定,而非根據協議書。都發局進一步解釋,京華城的容積移轉依照相關規定進行,並未違反程序。

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今日聚焦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的都市發展決策,特別針對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是否涉及不當程序進行調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指控柯文哲市府在未簽訂協議書前便核發建造執照,形同「先射箭再畫靶」,而台北市都發局則表示,協議書上的日期為誤植,容積獎勵額度依照都市計畫規定,並無不法之處。

簡舒培指出,柯市府於2022年9月29日核准京華城建造執照,並於10月18日正式核發建照,但協議書的簽訂日期卻在同年11月6日,違反了「領照前須簽協議書」的規定。她質疑柯文哲市府為何急於核准京華城案,是否為了避免工期延誤。

對此,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發布新聞稿澄清,協議書的封面日期確實誤植,實際上,協議書於2022年10月6日簽訂並生效。都發局強調,容積獎勵的額度是依照110年11月1日公告的都市計畫書規定,而非根據協議書。都發局進一步解釋,京華城的容積移轉依照相關規定進行,並未違反程序。

都發局也說明,市府自2018年開始實行預繳容積代金制度,讓容積代金的估價與建造執照審查並行,提升審議效能。京華城案也依此制度辦理,業者需於基地放樣勘驗前完成容積代金金額核定。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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