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欠債逾千萬、富國島丟包 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

2024-02-16 17: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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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春節期間在越南富國島丟包旅客,引起旅遊糾紛。交通部觀光署調查發現美加國際旅行社積欠債務新台幣千萬餘元,今天下午勒令即日起停業3個月,目前已購買行程但還未出發的旅客約有430人,年代旅遊須全額退費並賠償。
綜合報導,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春節期間在越南富國島丟包旅客,引起旅遊糾紛。交通部觀光署調查發現美加國際旅行社積欠債務新台幣千萬餘元,今天下午勒令即日起停業3個月,目前已購買行程但還未出發的旅客約有430人,年代旅遊須全額退費並賠償。
交通部觀光署今天下午做出對年代旅遊的裁處,勒令即日起停業3個月。但今天到4月,仍有消費者已報名年代旅旅遊的團體旅遊,上午已禁止今天的年代旅遊富國島旅遊團出團,因年代旅遊有支付機票及飯店費用,但未付費給當地接待旅行社,所以團體旅遊改成自由行,共有16名旅客,領隊在機場與旅客簽同意書,旅客都同意到富國島自由行。
觀光署旅行業組長湯文琦說明,已繳費旅客也可與年代旅遊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因觀光署今天才做出年代旅遊的停業裁處,目前無法得知是否有其他旅行社願意接手。
湯文琦說,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有說會處理(旅遊糾紛財務問題),若最後仍無法處理,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就會將年代旅遊出會,後續要補繳保證金才能復會,否則將被撤照,並啟動履約保險,保障旅客的權益。
至於年代旅遊是否3個月後可復業,湯文琦說,在停業3個月到期前,年代旅遊須提出復業計畫,觀光署會檢視能否復業,若無法通過審查就延長停業。
據交通部觀光署網站消息,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本(113)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本(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
交通部觀光署今天下午做出對年代旅遊的裁處,勒令即日起停業3個月。但今天到4月,仍有消費者已報名年代旅旅遊的團體旅遊,上午已禁止今天的年代旅遊富國島旅遊團出團,因年代旅遊有支付機票及飯店費用,但未付費給當地接待旅行社,所以團體旅遊改成自由行,共有16名旅客,領隊在機場與旅客簽同意書,旅客都同意到富國島自由行。
觀光署旅行業組長湯文琦說明,已繳費旅客也可與年代旅遊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因觀光署今天才做出年代旅遊的停業裁處,目前無法得知是否有其他旅行社願意接手。
湯文琦說,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有說會處理(旅遊糾紛財務問題),若最後仍無法處理,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就會將年代旅遊出會,後續要補繳保證金才能復會,否則將被撤照,並啟動履約保險,保障旅客的權益。
至於年代旅遊是否3個月後可復業,湯文琦說,在停業3個月到期前,年代旅遊須提出復業計畫,觀光署會檢視能否復業,若無法通過審查就延長停業。
據交通部觀光署網站消息,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本(113)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該公司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本(16)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本案涉及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之旅客或尚未出發之旅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申訴電話:(02)2599-5088,網址:https://www.trave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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