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生局再查獲美豬標示不實流向6縣市 食藥署抽驗是否含萊劑

2023-10-16 12:16:28
1361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5日表示,日前接獲陳情有業者販售美豬,產品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為美國,但提供下游業者的報價單及出貨單原料產地卻是加拿大,後續將移請司法機關調查。
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5日表示,日前接獲陳情有業者販售美豬,產品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為美國,但提供下游業者的報價單及出貨單原料產地卻是加拿大,後續將移請司法機關調查。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2項產品分別為「豬腳圓切片5片/斤」,以及「豬腳圓切片4片/斤」,下游業者包括桃園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及新竹縣共6縣市61家業者,衛生局14日到桃園市下游33家業者稽查,發現產品外包裝產地與出貨單產地不符,致使下游業者誤認豬肉產品原產地為加拿大。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已抽驗是否有萊克多巴胺,並以最速件辦理,預計3到5天會有結果。業者表示為提供下游業者的出貨單修改疏失,才會誤標產地為加拿大。全案移送司法機關。
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消息,桃園衛生局本(10)月13日接獲陳情「玉釩食品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販售美國豬肉但出貨標示不實一案,衛生局立即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稽查,查獲業者今(112)年3月至10月出貨2項產品雖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為美國,但衛生局進一步追查下游業者時,該公司提供下游業者之產品報價單(型錄)及出貨單原料產地卻標示「加拿大」,法務局消保官表示,該公司商品虚偽不實致他人陷於錯誤之行為恐涉刑法第255條,將移請司法機關後續調查。
衛生局表示,該2項美國豬肉產品玉釩公司卻於出貨單註記為加拿大,分別為「豬腳圓切片5片/斤-12Kg/箱<可愛家>加拿大」、「豬腳圓切片4片/斤-12Kg/箱<可愛家>加拿大」,下游業者共有6縣市(桃園市、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新竹市及新竹縣),計61家業者,14日至本市下游33家業者稽查,發現產品外包裝產地「美國」與出貨單產地「加拿大」不符,致使下游業者誤認該項豬肉產品原產地為加拿大。
衛生局表示,桃園市政府已啟動「桃園市進口豬肉稽查專案計畫」,優先針對源頭工廠、輸入業與販售業查核,於現場確認豬、牛肉產地標示及執行乙型受體素類(含萊克多巴胺)抽驗,目前完成查核輸入業及冷凍冷藏肉品製造業者共15家,其中2家有進口美國豬肉,經查其進銷存紀錄與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為保障民眾食品安全,另於上游業者處抽驗10件進口豬肉檢驗乙型受體素,檢驗結果均合格。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於餐廳內及散裝肉品販售處以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或於製造產品外包裝上如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國),並保存肉品來源佐證資料備查,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倘若有原產地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民眾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2項產品分別為「豬腳圓切片5片/斤」,以及「豬腳圓切片4片/斤」,下游業者包括桃園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及新竹縣共6縣市61家業者,衛生局14日到桃園市下游33家業者稽查,發現產品外包裝產地與出貨單產地不符,致使下游業者誤認豬肉產品原產地為加拿大。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已抽驗是否有萊克多巴胺,並以最速件辦理,預計3到5天會有結果。業者表示為提供下游業者的出貨單修改疏失,才會誤標產地為加拿大。全案移送司法機關。
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消息,桃園衛生局本(10)月13日接獲陳情「玉釩食品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販售美國豬肉但出貨標示不實一案,衛生局立即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稽查,查獲業者今(112)年3月至10月出貨2項產品雖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為美國,但衛生局進一步追查下游業者時,該公司提供下游業者之產品報價單(型錄)及出貨單原料產地卻標示「加拿大」,法務局消保官表示,該公司商品虚偽不實致他人陷於錯誤之行為恐涉刑法第255條,將移請司法機關後續調查。
衛生局表示,該2項美國豬肉產品玉釩公司卻於出貨單註記為加拿大,分別為「豬腳圓切片5片/斤-12Kg/箱<可愛家>加拿大」、「豬腳圓切片4片/斤-12Kg/箱<可愛家>加拿大」,下游業者共有6縣市(桃園市、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新竹市及新竹縣),計61家業者,14日至本市下游33家業者稽查,發現產品外包裝產地「美國」與出貨單產地「加拿大」不符,致使下游業者誤認該項豬肉產品原產地為加拿大。
衛生局表示,桃園市政府已啟動「桃園市進口豬肉稽查專案計畫」,優先針對源頭工廠、輸入業與販售業查核,於現場確認豬、牛肉產地標示及執行乙型受體素類(含萊克多巴胺)抽驗,目前完成查核輸入業及冷凍冷藏肉品製造業者共15家,其中2家有進口美國豬肉,經查其進銷存紀錄與產品標示皆符合規定;為保障民眾食品安全,另於上游業者處抽驗10件進口豬肉檢驗乙型受體素,檢驗結果均合格。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實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於餐廳內及散裝肉品販售處以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或於製造產品外包裝上如實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國),並保存肉品來源佐證資料備查,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倘若有原產地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民眾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食藥署112年10月13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至玉釩食品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稽查,經查該公司販售2項美國豬肉產品「豬腳圓切片5片/斤-12Kg/箱 加拿大」、「豬腳圓切片4片/斤-12Kg/箱 加拿大」,其產品外包裝標示原產地為美國,現場提供下游業者出貨單之品名規格係「豬腳圓切 加拿大」,出貨單記載「加拿大」文字與外箱標示「美國」不符。業者於稽查紀錄表示出貨型態為原箱出貨,不會改箱及改標,先前進貨加拿大產品販售,未更正出貨單產地資訊,業者坦承疏失。
食藥署強調,自110年1月1日起,不論進口或國產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產地。
【圖片來源:中央社(桃園市衛生局、食藥署提供)】
作者介紹
延伸閱讀
社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