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總站夜市違規營業 市府開罰6萬要求立即停業

2020-10-1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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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北屯區總站夜市在雙十連假首日開幕造成轟動,由於業者申請營運許可仍未核准即自行開幕,台中市經濟發展局長張源(右2)11日率隊前往稽查,當場開罰新台幣6萬元,要求立即停業。
台中市北屯區總站夜市在雙十連假首日開幕造成轟動,由於業者申請營運許可仍未核准即自行開幕,台中市經濟發展局長張源(右2)11日率隊前往稽查,當場開罰新台幣6萬元,要求立即停業。
稽查「總站夜市」 中市經發局依規裁罰6萬元
「總站夜市」在雙十連假首日開幕,吸引眾多民眾至夜市消費,衍生周邊車輛違停、交通壅塞、空氣及噪音汙染等問題。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總站夜市業者於8月7日依「臺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申請營運核准中,目前正在最後複審階段。
為落實攤販集中區管理監督角色,市府經發局昨(11)日下午6時,由局長張源親率團隊至總站夜市實施稽查蒐證,當面向夜市負責人說明相關法令規定,業者表示早在4月已承租土地,規劃設置營業,但因疫情影響延宕申請,由於有經營成本壓力,故先行營業。
經發局表示,由於總站夜市未經核准許可卻於雙十連假開幕,依據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當場處6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業,後續如繼續營業,則將按次處罰。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 市政新聞 稽查「總站夜市」 中市經發局依規裁罰6萬元
為落實攤販集中區管理監督角色,市府經發局昨(11)日下午6時,由局長張源親率團隊至總站夜市實施稽查蒐證,當面向夜市負責人說明相關法令規定,業者表示早在4月已承租土地,規劃設置營業,但因疫情影響延宕申請,由於有經營成本壓力,故先行營業。
經發局表示,由於總站夜市未經核准許可卻於雙十連假開幕,依據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當場處6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業,後續如繼續營業,則將按次處罰。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 市政新聞 稽查「總站夜市」 中市經發局依規裁罰6萬元
總站夜市違規開幕 中市府從嚴審查要求加速改善

經發局表示,總站夜市業者於今年8月7日依台中市政府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條例申請營運,目前尚未核准通過,正進行最後複審階段。經發局將發出勸導通知,要求業者檢討汽機車分流、停車空間、環境維護、空氣汙染及噪音等問題,嚴格把關相關配套措施,問題獲改善後,再依規審查,維護遊客及周邊住戶良好環境。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 市府新聞 總站夜市違規開幕 中市府從嚴審查要求加速改善
總站夜市違章用電 台電表示需依規定申請才能送電

台電指出,台中捷運G0總站敦富夜市迄今並未正式申請用電,目前用電係自仳鄰之材料堆積場接電轉供使用,10日為夜市開幕第2日,吸引大批遊客前往逛街享用美食,導致實際用電量遠超過所申請的用電量,進而造成專用變壓器保護開關熔絲熔斷而停電。台電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夜市現場檢修,並考量在場民眾安全,於10時15分暫行復電。
台電強調,本起停電事故申請用電之用途和實際使用情形明顯不符,且用電量超約甚多,不但影響電力系統穩定,也涉及民眾安全,台電公司已經要求夜市業者,應依實際用電名目及用電量辦理申請用電。台電將在業者完備合法申請手續後才會依約正式供電。
台電公司對於業者私接電源造成停電事故,且影響用電安全的舉措難予認同。
資料來源:台電 最新消息
【圖片來源:中央社(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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