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國有地蓋特產店 強制拆除引抗爭

2016-03-16 10:50:00   524

莊姓民眾占用位於台大實驗林溪頭自然教育園區的國有林地蓋特產店,法院13年前判莊家拆屋還地定讞,昨天強制拆除引抗爭。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表示,莊姓民眾房舍長期占用國有林地,台大實驗林管處提告,案件民國92年三審定讞,莊姓民眾須返還土地,13年來多次勸導自行拆除搬離無效,南投地方法院

中央社報導,莊姓民眾占用位於台大實驗林溪頭自然教育園區的國有林地蓋特產店,法院13年前判莊家拆屋還地定讞,昨天強制拆除引抗爭。

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昨天表示,莊姓民眾房舍長期占用國有林地,台大實驗林管處提告,案件民國92年三審定讞,莊姓民眾須返還土地,13年來多次勸導自行拆除搬離無效,南投地方法院昨天強制執行拆除命令。

莊家昨天在地方民意代表、台灣民族黨等人聲援下,強力阻擋拆除作業。莊家認為,家族自清朝就在此地開墾,且有清代、日治時期准予開墾的文件為證,認為法院不顧歷史事實,不願配合拆屋還地。

台大實驗林管處表示,教育園區景觀門附近林地,非屬莊家持有的土地,且莊家也無土地所有權,雙方早年訂約造林,但莊家違反合約,擴大墾植、擅建寮舍,台大林管處依規定取消合約,並提起無權占有國有林地之訴,但莊家仍繼續增蓋建物。

台大實驗林管處表示,案件民國92年三審定讞至今已13年,期間多次勸導無效,莊家遲不願履行拆屋返還林地,並多次提出抗告遭法院駁回,莊家今年兩次再向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也都遭駁回,法院昨天依強制執行命令,拆除違法占國有地的房舍。

台大實驗林管理處表示,施工圖及執行計畫書已函送南投地方法院執行處核備,基於國有林地管理機關的責任,歷年持續辦理復舊造林,面積達1萬多公頃,對林業永續經營,維護國土自然保育,具有相當效果,待拆除作業後,此地將執行造林。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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