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聲請釋憲 要求暫緩2016總統大選

2015-12-10 16:00:12   1398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因未跨過30萬連署門檻,退出總統選戰。他選在今日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以及美麗島事件36週年,委任律師李念祖、李復甸等律師團正式提出釋憲,向中選會提訴願,並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要求暫緩總統選舉,或讓他有暫時有參選資格。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因未跨過30萬連署門檻,退出總統選戰。他選在今日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以及美麗島事件36週年,委任律師李念祖、李復甸等律師團正式提出釋憲,向中選會提訴願,並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要求暫緩總統選舉,或讓他有暫時有參選資格。

蘋果即時報導,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日前嘗試登記為2016總統參選人,因未跨30萬連署門檻,遭中選會拒絕受理。施明德今偕同副手林向愷、律師李念祖、李復甸等人舉行記者會,將委任律師李念祖、李復甸等律師團正式提出釋憲,向中選會提訴願,並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訴願與釋憲期間,暫緩選舉或讓施有暫時參選身分。施明德表示,他相信社會大眾有些人會認為自己做無聊事,但為求台灣人人都有參選的權利,他仍願意站出來爭取。

施明德義務委任律師李念祖表示,《憲法》明文規定,人民選舉有「普通平等」的原則,憲法教科書皆指出,不可有財產權限制,平民都可以參加。但過去在90年代,已故作家施寄青參選總統時,就曾因1500萬保證金,委託當時仍為律師的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代為申請釋憲,遂產生第468號解釋文。在該解釋文中,大法官宣稱,為防止人民任意國家元首,避免浪費資源,應設立門檻。李念祖痛批,多年來自己重新檢視此一釋憲文,自由民主的時代,門檻不應成為理由。

李念祖強調,為改變這項違憲的不公平狀態,此次將向大法官聲請「變更釋憲」,但由於釋憲前要先經過訴願以及行政訴訟,二審後才能申請解釋,冗長的釋憲程序走完,大選已經結束。為保全施的參選權利,因為時間緊急,不能等待訴訟完成,待向中選會訴願完成後,律師團會向法院請求「假處份」,暫時受理施明德參加本次總統大選,或立即暫緩總統選舉,以維護其基本人權。

施明德致詞時表示,今天是美麗島紀念日,也是人權紀念日,當年若沒有美麗島事件,這麼多無聊的人,台灣不會走向自由化。他強調,自己有關法律的程序他完全不懂,但看到過去關於468號釋憲文的內容,竟然當年有這麼多法官,作出違背憲法的釋憲內容。施也痛批,那是威權時代產生的大法官,充滿了威權思想。

施明德認為,468號釋憲文是1996年施寄青參選所作的釋憲內容,距今已近20年,20年過去,台灣的行政、司法仍怠惰,藍綠兩黨仍聯合壟斷人民的參選權利。他期盼,能透過今天提出釋憲的方式,進一步讓台灣所有人享有平等參選國家元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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