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判決

2015-11-30 17:03:12   1111

有些人認為法官的判決雖不合理,但不能行政干預,或許沒錯,但這件事用與論韃伐是對的,與論也是制衡的力量。對於無良廠商絕對要逞罰,這不是民粹。因為這是常識,也是共識。

頂新飼料油混入食用油的判決無罪,引起全民憤慨。法官是說油精練過以後符合衛生安全標準,所以可以販賣,因此無罪。我直覺得想法是法官被收買了,才會有如此判決。任何一個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以飼料油混充食用油是欺騙的行為,何況是法官是在為食品安全把關的人,你的責任是以常規來判斷食品的生產製造是否合乎安全標準。甚至在法律制定尚不夠周全時,你的判決還可以彌補。現在判無罪,以後怎麼維持食品安全?

用工業原料來生產食品是合法的嗎?因為只要最後的產品符合安全標準即可?

狗食人可以吃,但為甚麼要標示是狗食?在國外,貓狗的食品絕對是分開來販售的,貓狗食品也安全食用,是否可以普通食品來販售呢?反正是安全的啊?只要有毒物質不超過法定範圍即可?

前兩天發現的蘿菠糕的製造工廠,安檢人員進入工廠都想吐的骯髒環境是否也沒關係,只要生產出來的食品在法定安全範圍即可?

那以前用餿水油提煉成食用油也無罪囉?

生產的環境要乾淨,原料要真實,不可以用非食用原料混充,這是基本要求,否則是詐欺。以工業用或動物用的原料來混充食品級的原料,自然是詐欺自然是犯罪,這個在一般老百姓都有的共識下,法官是替食安把關的最後一道防線,居然現在這道防線沒有了,那還有甚麼食品安全可言?欺騙造假統統無罪,只要政府檢驗能符合標準即可。這是甚麼邏輯?你看到這麼冒天下大不暐的判決,就這樣光明正大的出現,可以看出法官不但膽大包天,也愚蠢無比。把別人看成笨蛋的行為就是蠢,沒有甚麼其他字眼可以形容。

除了被收買以外,我想不出其他的可能性。難道無法查出他有無金錢往來嗎?因為需要法官許可才可以查?所以他有恃無恐?

有些人認為法官的判決雖不合理,但不能行政干預,或許沒錯,但這件事用與論韃伐是對的,與論也是制衡的力量。對於無良廠商絕對要逞罰,這不是民粹。因為這是常識,也是共識。

本文經陽明山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作者 陽明山】 201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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