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三講四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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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5 17:29:21
1890
她(夫妻倆)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這個意思應該是指沒因貸款買房以致於要租住廉價官舍才對,豈有超有錢有多宅的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也能符合入住條件,這不又跟軍宅一樣,是給肥貓不肖貪腐官員開小門,蠶食國庫嗎?
聯合新聞網:遭爆600元住官舍王如玄澄清:月支1萬自費整修
光看王如玄這番對新爆料的辯白,這還不是啥軍宅唷,這只是指她超低價租住公宅,就有許多問題點,像是既然租住官舍,難道法務部沒編預算管理與整修,要她自己付錢修嗎?我從沒聽過租客要負責修房東房子的怪事了,萬一你修好房,房東不租你了,改用高價租別人或賣掉怎麼辦?還有這個平均一萬也是掰的,花七十萬整修,那就是租七十個月才平均一萬,萬一租不到,就會超過,租超過,就會不及。而她(夫妻倆)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這個意思應該是指沒因貸款買房以致於要租住廉價官舍才對,豈有超有錢有多宅的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也能符合入住條件,這不又跟軍宅一樣,是給肥貓不肖貪腐官員開小門,蠶食國庫嗎?
不過好笑的是王如玄自己說的「宿舍每個月要收管理費、行政管理費和水電費,總計每個月要支出4000多元」,顯然王如玄不以每個月只花600元租金為已足,人家每天吹整晚的冷氣,看有多媒體環境的影視,那些水電費油電雙漲後也要花上4000多元咧,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王如玄這裡想必很委屈,馬政府從前還有個新聞局長一個月電費就要兩萬,還通通是全民買的單咧(只是不知道王如玄這些支出是不是也是全民的買單,這要問清楚,以免又給人騙了)
我說王如玄啊,民間租房子,水電費都是排除在外不列計的啦。
再下來就更慘了,她是因她夫婿是檢察官的關係而入住,還花了大筆錢裝潢,可是她的夫婿今年已經高升司法院,不再是法務部的檢察官了,而是司法院的大處長,這名不正言不順的,總不好繼續占用法務部檢察官學弟妹的出租房舍,六、七十萬瞬間流到大海,剛好印證我在上篇文章【司法陽光網下山了】的開頭
太陽下山了,黃河流海裡去了,想看得更遠,就得爬得高。—廢文唐詩
而且從她與夫婿的關係,我們也能知道,難怪王如玄要跳出來幫黃世銘洩密案做辯護。像這種第一眼看不明白的事,有了司法陽光網的加持,再多看幾遍就通通明白了。好比從前有個法務部女檢察官買周董才買得起的一品苑,被爆料低價買到的,法務部就自己去查,那當然是好體貼的哥哥妹妹囉..一查下去竟全無問題,因為女檢的薪水買得起..這會嚇死人的..還要加上女檢夫婿是元大律師啦,喔,而一品苑恰好是元大蓋的(還有當時市政府的容積獎勵..這真的不能再談了),元大又剛好是二次金改貪腐要角,律師又剛好教唆元大作偽證,元大老董又剛好一天都不用關,這些我想等日後政黨輪替再好好串起來。言歸正傳,又難怪有網友抓到買賣軍宅將軍貪腐的證據,國家養著高檢署這麼多男女檢察官全不濟事,竟然要等到網友檢舉,才開始查辦,而且很快就查出來不起訴了,因為這些高檢署檢察官們說,將軍死掉的不起訴(那貪污去的軍宅或利益呢),沒死的,因為20年前把國家花大錢給他們便宜買去的將軍宅時就要開始起算貪污,到網友檢舉收文那天,剛好超過20年追溯期一點點
好巧!
在王如玄買軍宅的相關案情,有個我獨家揭露,原以為是照顧勞工權益的勞委會,卻花大錢請好多律師打勞工..打關廠勞工叫賠錢的官司,逼這些可憐人去臥軌,發明無薪假,力挺22K種種倒行逆施的作為,這些大家都知之甚詳,但是勞委會5000員工,派遣工佔2000大家就不清楚了,是吧?而這些派遣工,竟然大部分還是領有終身俸的軍官退伍轉任的
這樣公平嗎?一名6年前遭踢爆性騷擾而退伍的憲兵上校,竟以派遣方式至勞動部續領政府薪水,加上軍職月退俸,每月可領約11萬元。《蘋果》也直擊,該軍官騎乘50萬重機上下班,還有賓士代步,他強調是依規定上班,「大家都如此!」專家批,退休軍人以派遣方式到政府任職,制度有違公平,「應深刻檢討!」
曾任憲兵司令部計劃處長的上校伍衛民(52歲),2009年8月遭立委黃偉哲踢爆性騷擾女軍官,黯然辦理退伍,5年前竟以派遣方式到勞委會(現勞動部)就業輔導中心工作,去年開始,他又以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的派遣人員名義,繼續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擔任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的計劃督導,月薪4萬6000多元,管控124個民間團體及2億多元預算。還開賓士
擁50萬重機及賓士
曾與伍衛民共事的小良(化名),日前向《蘋果》投訴,指出勞動力發展署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勞務外包,都是派遣人員從事公務員的工作,而伍衛民已領有軍方月退俸,卻能再領一份薪水,也佔掉年輕人的職缺。
本文最後,以一個有不忍人之心的退伍軍人,來跟竭澤而漁(澤指國庫,魚當然是指老百姓),打鐵趁熱不夠,還要打到火熱,百姓吃緊,高官緊吃,王如玄勞工也吃,軍宅也吃,宿舍也吃,只要能占便宜的她通通沒放過,橄欖渣都能給她擠出粕油,像是傳說故事,要看喇叭女法官的相反,她是去訂做律師袍,裁縫問她,口袋要開多大,她說「傻瓜,老娘當律師只有把手伸進別人口袋,自己哪還要甚麼口袋」做個PK
一位中校退伍,月領6萬餘元退休俸的劉姓教官,透過人力仲介,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擔任宿舍輔導員近一年,月領3萬1930元。但與他背景相同的3位退伍軍人輔導員,最近遭派遣公司告知,年底停止聘用,理由是勞展署不聘用領有終身俸的人。劉姓退伍軍官認為這是就業歧視,已向台中市勞工局申請調解,要求勞展署中彰投分署機關分署長陳瑞嘉說明。
遭到投訴的職涯顧問管理公司蔣姓總經理,本身也是職業軍人退伍,但未領取終身俸。他認為,領有退俸的軍人,生活無虞,也能選擇其他職涯,在資源公平分配原則下,不一定要競爭公家勞務工作。蔣姓負責人說,他當時向劉姓退伍軍官所稱政策因素,只是一個說法,他到抱歉。公司不續聘領有退休俸的退伍軍人,是為了業務上不要有可能遭到投訴的負擔。
是人的,就像蔣總經理這樣的,是職業軍人退伍卻未領取終身俸,開派遣公司還努力的讓想拿雙薪的退伍軍人少一點,讓社會更公平一點,國家更有希望一點。而那種甚麼東西都說不上來的,就跟王如玄沒兩樣,以權謀私,再以私謀錢,自己的桌上早堆滿幾代吃不完的珍饈佳饌,還不停伸手搶窮人全家三天就飽這一頓,牢握在手底的麵包。
本文經jun5238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作者 jun5238】 2015/11/24
光看王如玄這番對新爆料的辯白,這還不是啥軍宅唷,這只是指她超低價租住公宅,就有許多問題點,像是既然租住官舍,難道法務部沒編預算管理與整修,要她自己付錢修嗎?我從沒聽過租客要負責修房東房子的怪事了,萬一你修好房,房東不租你了,改用高價租別人或賣掉怎麼辦?還有這個平均一萬也是掰的,花七十萬整修,那就是租七十個月才平均一萬,萬一租不到,就會超過,租超過,就會不及。而她(夫妻倆)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這個意思應該是指沒因貸款買房以致於要租住廉價官舍才對,豈有超有錢有多宅的未申請公教人員貸款,也能符合入住條件,這不又跟軍宅一樣,是給肥貓不肖貪腐官員開小門,蠶食國庫嗎?
不過好笑的是王如玄自己說的「宿舍每個月要收管理費、行政管理費和水電費,總計每個月要支出4000多元」,顯然王如玄不以每個月只花600元租金為已足,人家每天吹整晚的冷氣,看有多媒體環境的影視,那些水電費油電雙漲後也要花上4000多元咧,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王如玄這裡想必很委屈,馬政府從前還有個新聞局長一個月電費就要兩萬,還通通是全民買的單咧(只是不知道王如玄這些支出是不是也是全民的買單,這要問清楚,以免又給人騙了)
我說王如玄啊,民間租房子,水電費都是排除在外不列計的啦。
再下來就更慘了,她是因她夫婿是檢察官的關係而入住,還花了大筆錢裝潢,可是她的夫婿今年已經高升司法院,不再是法務部的檢察官了,而是司法院的大處長,這名不正言不順的,總不好繼續占用法務部檢察官學弟妹的出租房舍,六、七十萬瞬間流到大海,剛好印證我在上篇文章【司法陽光網下山了】的開頭
太陽下山了,黃河流海裡去了,想看得更遠,就得爬得高。—廢文唐詩
而且從她與夫婿的關係,我們也能知道,難怪王如玄要跳出來幫黃世銘洩密案做辯護。像這種第一眼看不明白的事,有了司法陽光網的加持,再多看幾遍就通通明白了。好比從前有個法務部女檢察官買周董才買得起的一品苑,被爆料低價買到的,法務部就自己去查,那當然是好體貼的哥哥妹妹囉..一查下去竟全無問題,因為女檢的薪水買得起..這會嚇死人的..還要加上女檢夫婿是元大律師啦,喔,而一品苑恰好是元大蓋的(還有當時市政府的容積獎勵..這真的不能再談了),元大又剛好是二次金改貪腐要角,律師又剛好教唆元大作偽證,元大老董又剛好一天都不用關,這些我想等日後政黨輪替再好好串起來。言歸正傳,又難怪有網友抓到買賣軍宅將軍貪腐的證據,國家養著高檢署這麼多男女檢察官全不濟事,竟然要等到網友檢舉,才開始查辦,而且很快就查出來不起訴了,因為這些高檢署檢察官們說,將軍死掉的不起訴(那貪污去的軍宅或利益呢),沒死的,因為20年前把國家花大錢給他們便宜買去的將軍宅時就要開始起算貪污,到網友檢舉收文那天,剛好超過20年追溯期一點點
好巧!
在王如玄買軍宅的相關案情,有個我獨家揭露,原以為是照顧勞工權益的勞委會,卻花大錢請好多律師打勞工..打關廠勞工叫賠錢的官司,逼這些可憐人去臥軌,發明無薪假,力挺22K種種倒行逆施的作為,這些大家都知之甚詳,但是勞委會5000員工,派遣工佔2000大家就不清楚了,是吧?而這些派遣工,竟然大部分還是領有終身俸的軍官退伍轉任的
這樣公平嗎?一名6年前遭踢爆性騷擾而退伍的憲兵上校,竟以派遣方式至勞動部續領政府薪水,加上軍職月退俸,每月可領約11萬元。《蘋果》也直擊,該軍官騎乘50萬重機上下班,還有賓士代步,他強調是依規定上班,「大家都如此!」專家批,退休軍人以派遣方式到政府任職,制度有違公平,「應深刻檢討!」
曾任憲兵司令部計劃處長的上校伍衛民(52歲),2009年8月遭立委黃偉哲踢爆性騷擾女軍官,黯然辦理退伍,5年前竟以派遣方式到勞委會(現勞動部)就業輔導中心工作,去年開始,他又以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的派遣人員名義,繼續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擔任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的計劃督導,月薪4萬6000多元,管控124個民間團體及2億多元預算。還開賓士
擁50萬重機及賓士
曾與伍衛民共事的小良(化名),日前向《蘋果》投訴,指出勞動力發展署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勞務外包,都是派遣人員從事公務員的工作,而伍衛民已領有軍方月退俸,卻能再領一份薪水,也佔掉年輕人的職缺。
本文最後,以一個有不忍人之心的退伍軍人,來跟竭澤而漁(澤指國庫,魚當然是指老百姓),打鐵趁熱不夠,還要打到火熱,百姓吃緊,高官緊吃,王如玄勞工也吃,軍宅也吃,宿舍也吃,只要能占便宜的她通通沒放過,橄欖渣都能給她擠出粕油,像是傳說故事,要看喇叭女法官的相反,她是去訂做律師袍,裁縫問她,口袋要開多大,她說「傻瓜,老娘當律師只有把手伸進別人口袋,自己哪還要甚麼口袋」做個PK
一位中校退伍,月領6萬餘元退休俸的劉姓教官,透過人力仲介,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擔任宿舍輔導員近一年,月領3萬1930元。但與他背景相同的3位退伍軍人輔導員,最近遭派遣公司告知,年底停止聘用,理由是勞展署不聘用領有終身俸的人。劉姓退伍軍官認為這是就業歧視,已向台中市勞工局申請調解,要求勞展署中彰投分署機關分署長陳瑞嘉說明。
遭到投訴的職涯顧問管理公司蔣姓總經理,本身也是職業軍人退伍,但未領取終身俸。他認為,領有退俸的軍人,生活無虞,也能選擇其他職涯,在資源公平分配原則下,不一定要競爭公家勞務工作。蔣姓負責人說,他當時向劉姓退伍軍官所稱政策因素,只是一個說法,他到抱歉。公司不續聘領有退休俸的退伍軍人,是為了業務上不要有可能遭到投訴的負擔。
是人的,就像蔣總經理這樣的,是職業軍人退伍卻未領取終身俸,開派遣公司還努力的讓想拿雙薪的退伍軍人少一點,讓社會更公平一點,國家更有希望一點。而那種甚麼東西都說不上來的,就跟王如玄沒兩樣,以權謀私,再以私謀錢,自己的桌上早堆滿幾代吃不完的珍饈佳饌,還不停伸手搶窮人全家三天就飽這一頓,牢握在手底的麵包。
本文經jun5238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作者 jun5238】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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