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法官 陳嘉年 官官相護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因不滿司法院人審會對宜蘭地方法院1名法官處分過輕,今天表達堅決辭意。宜蘭地院法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因不滿司法院人審會對宜蘭地方法院1名法官處分過輕,今天表達堅決辭意。
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被申訴在審理少女遭性侵案件,未依規定通知社工到場,任由法庭上的交互詰問讓少女覺得遭羞辱,開庭後留下遺書、一度失蹤,宜蘭地院建議將陳記申誡一次,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是「小疏失」,決議只飭令他注意。
陳嘉年疏失還包括一名被告原被發布通緝,軍方通知人已被收押在軍事看守所,陳卻未依規撤銷通緝,聲稱對當事人無影響。
昨天(8日)人審會中,為陳嘉年發言的委員多以法官本位出發,認為法官工作負荷太重,即使在性侵害案件審理時,忘了通知社工人員到場,或是未顧慮被害少女心情,對法官而言,都不是大過錯。有法官坦言,昨天人審會開會結果,確實易給外界法官「律己甚寬」感覺,是否影響立法院對法官法草案想法,周五是關鍵。
對法官而言,陳嘉年犯的疏失或許稱不上重大過失,但對每個當事人而言,不管是忘了撤銷當事人的通緝、未顧及被害人權益等,都可能影響他們甚深。司法的公信力往往也就因為這些法官眼中的小疏失,喪失人民信任。
黃瑞華說,司法院主管機關的價值觀與她不一,絕不接受司法院的慰留。
宜蘭地方法院1名陳姓法官因處理案件時出現多起小瑕疵,遭移送司法院人審會審議。瑕疵包括應撤銷通緝的案件未撤銷、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移送民庭延遲、審理性侵案件時未通知社工,也未讓在場的被害人家屬陳述。
司法院昨天召開人審會時,黃瑞華在人審會中主張應予以申誡1次,但經人審會不計名投票後,以多數決令飭注意。
黃瑞華對此結果不滿,會後寫信向司法院長賴浩敏表達辭意。賴浩敏在第一時間慰留黃瑞華,希望黃能繼續留在工作崗位,為司法、人民奉獻心力。
黃瑞華上午說,人審會處理陳姓法官凸顯價值判斷的問題,她個人堅信「司法為人民存在、法院為人民開設、法官為人民服務」的信念,這樣的信念不只是口號,而是要依法嚴謹落實。
黃瑞華表示,既然她的價值觀與司法院主管機關不一,得不到支持與肯定,她就應像政務官一樣下台走人,絕不接受司法院的慰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