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龍腦戶被拆說起

只要合乎法律程序並在不欺騙的原則下,我認為政府應該執行公權力去拆房,但是這是一體適用的,這些所謂社會公益團體也請你拿出同樣的原則,否則就是一種裡外不一的偽君子。
台北市有名的龍腦戶終於被拆了,在寫這篇文章時,我想我想先表明一下立場,在合法和沒有欺騙的情形下,我是同意政府和建商有權力去拆屋,所以我今天並不是在討論龍腦戶該不該拆,而是我想談談那些所謂的社會運動團體的判斷標準。
首先我想說,大部分都對龍腦一說都不與置信,我也一樣,但是這並不能構成差別待遇的條件,因為住戶主張此點並沒有錯,就像王家古厝對於王家或許是記憶的象徵,但是對我而言那不過是一棟沒有歷史價值的舊房舍,大埔也是一樣,,講得更遠一點,就有基督教徒認為錫安山已經遷到台灣,而且還佔地為王,除了佔地為王這事不對外,我們能嘲笑他們的宗教信仰嗎?錫安山真的可能遷到台灣嗎?因此龍腦說或許不被大部分人接受,但是他絕對不是差別的條件。
第二是我在電視上聽到一位台北市曾經參加過太陽花運動的議員所提的理由是因為龍腦是位於中心,而王家是位於邊緣,所以拆龍腦戶比較符合正義公平原則,這種邏輯說法更是荒謬,首先建商如果願意,也可以分成兩個都更案來開發啊!那龍腦戶就會位於邊緣了!二是原來正義和地點也有關係了?難怪同樣是都更案,這些團體也會因為位置而有雙重標準了?這算哪門子正義!
所以這種對於同樣事件但是卻有兩套標準的這些社會團體,我想應該有下列原因:
因為這些社會團體和龍腦戶不對盤,可能是語言,可能是政治立場,也可能是這個案子炒熱不起來,沒有新聞效應,因為大眾可能會把重點放在龍腦上,而不是放在抗爭上,但是如果一個號稱追求公益的團體竟然會畫地自限,而不是以公義為優先考量,哪麼這種公義團體就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問題了!因為不管對方是何人?有何背景?基於公義,他們都該替受害者出頭啊!
當然,我想這些公義團體有那麼多學者和教授,肯定不會是這麼簡單的理由,他們的標準做法一定是:先把兩件事情做徹底的分析,然後將兩件事情的不同點做一個明顯的說明,然後再引申某個名人的話(哪位哲學家或是作家),然後就結論告訴你兩件事有多不同,因此不能相提並論,我猜想一下理由可能是:郝市長沒有誠意處理文林苑有這權力的傲慢,但柯P已經身段放軟仁至義盡(人家還去開釋住戶呢!),龍腦戶是違反正義原則的因為他堅持的原則不是公義,而文林苑則是公民抵抗的代表等等,這種以五隻老鼠換一頭大象的模式在這些公民團體比比皆是,固然他所舉的理由不能說都是錯,但是重點是:這些理由能比你標榜的社會公義更重要嗎?一天到晚談公義,話權力,但是碰到真實事件時,卻是有著不同的標準在看待事物,把一件事情複雜化,搞得大家不知道你的真正價值判斷標準在哪裡?簡單一句話:都更是不要全體住民百分百同意才是合法的?如果是,那不管反對者持何種理由你都沒有權力將他納入都更?那文林苑和龍腦戶都不應該拆,即使這會造成都更窒礙難行。但是如果不是,只要合乎法律上的比例即可都更,那文林苑和龍腦戶被拆也只能是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典範了,那抗爭是為什麼?
最後我在一次表明我的立場,只要合乎法律程序並在不欺騙的原則下,我認為政府應該執行公權力去拆房,但是這是一體適用的,這些所謂社會公益團體也請你拿出同樣的原則,否則就是一種裡外不一的偽君子。當然,我知道妳們一定有許多理由來說明兩者之不同,但是這許多不同並不影響整件事情的真正重點,請告訴我你認為該不該拆呢?或是有力的說服我兩者真的有本質上的不同!
本文經新雙城記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作者 新雙城記】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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