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林毅夫犯行仍未終止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周志仁13日說,林毅夫一旦退出中共黨政軍組織,投敵犯行即終止,但自那天起算,追訴時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周志仁13日說,林毅夫一旦退出中共黨政軍組織,投敵犯行即終止,但自那天起算,追訴時效長達37年6個月。
軍事審判法去年修法,13日進行第二階段移撥作業,將軍事案件及受刑人、羈押人員移往司法機關,涉及叛逃罪的7個案件全部移交司法,包括前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
國防部13日舉行春節巡弋媒體邀訪活動,周志仁在會後記者會說明,林毅夫案移送金門高分檢後,由金門檢方繼續發布通緝。
周志仁說,中共的黨政軍機關為陸海空軍刑法所訂「敵人」的範疇,國軍不是與整個大陸人民為敵,而是與控制大陸地區的黨政軍為敵。經查證,林毅夫仍是中國大陸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因此投敵犯行仍繼續中,投敵犯行在脫離中共黨政軍組織,變成一般大陸人民之日才算終了。
周志仁說,林毅夫案追訴時效,依刑法80條第2項規定,自投敵犯行終止那天起算,仍有37年6個月。
出身宜蘭縣的林毅夫原名林正義,1979年在金門任馬山連長時,游泳叛逃到中國大陸後,改名林毅夫。
董翔龍:林毅夫仍在叛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13日表示,前世界銀行副總裁林毅夫還在叛逃,並非狀況解除。
軍事審判法修法後,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罪回歸一般司法機關偵審,上午進行最後一波移交案件及移監;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持續對林毅夫發布通緝令。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詹凱臣上午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董翔龍表示,判逃事實一直存在,應考慮繼續通緝林毅夫,如果現在讓林毅夫回來,「對得起國內同胞嗎?」
曾任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司令的董翔龍答詢說,依他看,這事實是繼續存在;只要繼續存在叛逃這件事,沒什麼追訴期問題。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唐山質詢表示,林毅夫在最需振興國軍士氣、保護台灣時逃離,對台灣打擊相當大,雖然法律可能有相關規定,但人心想法永遠無法改變。董翔龍答詢說,「非常同意委員看法」。【中央社】
第2波移監 金門高分檢︰續通緝林毅夫
因應《軍事審判法》修正,軍事院檢今日將與普通院檢進行第二波案件、人犯移交工作,74名軍事被告與囚犯今晨移往台南監獄等地服刑,非戰時的軍事審判制度正式走入歷史。眾所矚目的前陸軍連長林毅夫叛逃案也移交金門高分檢,檢方擬持續發布通緝,再檢視卷證決定是否撤銷。
中國時報報導,出身宜蘭的林毅夫原名林正義,後改名林正誼,68年叛逃大陸再改名林毅夫。據聞當時他是以一顆籃球從金門泅水叛逃至對岸,但事後軍方調查認為,他是利用連長保管的救生衣,趁大退潮游泳到金廈之間的角嶼投敵。
追訴時效 關鍵爭議點
軍方透露,角嶼距離馬山連2130公尺,那天退潮恰好是當年最大的一次退潮,兩端的海底幾近浮現,可以踩著海底走上一段,真正需要游泳的距離並不長,不到二小時就能到角嶼,水文因素也是讓林毅夫叛逃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林毅夫現任大陸政協常委及工商聯副主席,他於民國68年從金門叛逃至中國大陸,遭軍方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通緝;但由於投敵罪屬「既成犯」或「繼續犯」在法界屢有爭議,影響追訴時效是否完成;法務部表示由金門高分檢決定。
目前 仍視為繼續犯
福建金門高分檢署表示,今天就會繼續發布通緝,至於未來是否會有新的認定,則交由承辦檢察官閱卷後,再審慎研究。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邢泰釗,昨透過書記官長洪建銘表示,將先接續軍事檢察署對林毅夫「繼續犯」的認定,其間並無終止時效的問題,今天一早在正式接手案件後,就會對林毅夫發布通緝。
《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去年8月6日經立院三讀通過,採「一階段到位、兩階段實施」;軍事院檢與普通院檢去年8月15日完成首波移交,共有254名軍囚移至普通監獄,今日上午8時30分將進行第二波即最後一波移交。
據統計,目前受軍事法院審理而羈押的被告共有9人,今日將移交台灣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高雄地院與花蓮地院,由法官決定是否繼續羈押;而在台南軍事監獄服刑的65名收容人,今日也將移交台南監獄;台南軍監在送走最後一批收容人後也將走入歷史,移撥矯正署運用。
葉玫、劉冠軍案 受矚目
此外,軍事檢察署也將手中偵辦的237案件與61件保護管束案件移交普通地檢署,軍事法院審理中的200餘案同步移轉至普通法院;包括林毅夫、軍情局女軍官葉玫、前國家安全局出納組長劉冠軍等軍方通緝案件也由普通檢察署接手,由檢察官決定是否繼續發布通緝。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