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年底將明文放寬出口武器原則

2013-10-22 18:40:57   279

日本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周二(10月22日)說,日本放寬禁止武器出口的原則將記入今年年底匯總的新《防衛

日本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周二(10月22日)說,日本放寬禁止武器出口的原則將記入今年年底匯總的新《防衛計劃大綱》。

BBC中文網報導,他說:「為了開發新的防衛裝備,多國間合作開發已成常態,日本有必要制定不落伍的態勢。」

日本前首相佐藤榮作1967年在國會答辯時曾表態,日本禁止向共產國際圈出口武器、禁止向聯合國決議中禁止出口武器的國家出口武器、禁止向可能捲入戰爭的國家出口武器。

這些表態後來經前首相三木武夫1976年補充說明,逐漸鞏固形成日本政府推進的「武器出口三原則」。

1983年日本為了與美國合作,制訂了對美國可例外地出口部分武器零部件的規定。

1987年東芝機械以「工作機械」品名向俄羅斯前身蘇聯出口武器關聯產品被日本法庭判決罰款和刑罰,併發展成日美外交糾紛。

2005年日本為了與美國合作開發導彈防禦系統再次修訂,把美國列為「武器出口三原則」對象外國家。

謀求的目標

2010年日本民主黨政權下也繼續修訂,包括向澳大利亞放寬出口限制。

2011年通過發表內閣官房長官談話,把三原則放寬為容許和平與國際合作目的向海外轉移防衛裝備、能在提供不轉移到第三國的嚴格管理保證前提下出口、能向與日本有防衛合作關係的國家出口。

不過日本防衛省和生產軍工產品的各大企業仍認為「武器出口三原則」是妨礙日本開發精銳產品和爭奪國際武器市場的桎梏。

儘管日本國內存在社民黨等和反戰組織、《朝日新聞》等輿論的反對意見,但聲音微弱,在首相安倍晉三積極推動強國政策中,廢除「武器出口三原則」也許僅是時間問題。

武器國際化是目標,行使集體自衛權讓武力國際化也是日本謀求正常的主權國家目標。

安倍周二在國會答辯說,為了行使集體自衛權,日本需要立法。

他對迄今為止謀求改變憲法解釋來容許行使權說「有行使權和能夠行使在行使時有很大差異」,明確提出了立法構想。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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