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兩岸投保是要解決問題

2012-05-28 16:00:37   966

經濟部次長梁國新今天表示,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絕對是要解決問題,不是製造問題,中國大陸方面相關人士的

經濟部次長梁國新今天表示,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協議絕對是要解決問題,不是製造問題,中國大陸方面相關人士的刑事與行政責任,都不會因此而漂白。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上午召開「投保協議,保障誰?」專案報告,邀請梁國新、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執行秘書范良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等人出席。

台聯立院黨團總召集人許忠信說,簽署兩岸投保協議必須要有國際性,不能夠成為中國大陸內部的規定,否則只是給台商保護的假象、鼓勵台商西進罷了。

高為邦說,兩岸簽署投保協議後,中國大陸方面相關人士的刑事與行政責任,恐怕都會因此而漂白,兩岸投保協議是幫助加害台商的中國大陸人士。

梁國新回應表示,簽署兩岸投保協議絕對是要解決問題,不是製造問題,中國大陸方面相關人士的刑事與行政責任,都不會因此而漂白,對於外界有相關疑慮,政府會好好注意。

范良棟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生效後,其中規定協議生效後6個月內,將建立保障機制,但目前兩岸還在溝通協調中,已就協議內容達成多項共識。

他說,兩岸投保協議內容主要是參考一般國際間投保協定的體例,並考量兩岸特殊性予以規劃。

李麗珍指出,兩岸投保協議協商過程中,政府已經盡力爭取超越中國大陸單方面對台商所提供的保障,例如擴大投資人的定義、將投資人及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納入協議規範,並將商務糾紛解決納入協議規範等。

她說,兩岸投資保障協議預計在第8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中完成協商與簽署。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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