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批曲解法律設陷阱 李進勇:中選會依法行政

2025-04-22 12:48:25   492

李進勇22日強調中選會依法行政,罷免案的法規適用完全依照法定時程,若有所謂「陷阱」,也不是中選會設下,而是立法機關決定的結果。

針對近期國民黨質疑中選會在罷免程序中刻意適用舊法、設下法律陷阱,使罷免團體面臨法律風險,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公開指控中選會曲解《選罷法》並呼籲全面適用新法。中選會主委李進勇22日作出嚴正回應,強調中選會依法行政,罷免案的法規適用完全依照法定時程,若有所謂「陷阱」,也不是中選會設下,而是立法機關決定的結果。

爭議源於近期檢警偵辦多起罷綠連署案件,涵蓋台北、新北、台南與高雄等地,其中部分連署資料涉嫌偽造,引發社會與政壇高度關注。國民黨方面認為,中選會在新修《選罷法》已於2月18日由總統公布並於2月20日生效的情況下,卻仍堅持已啟動的罷免案全程適用舊法,是刻意混淆法律適用基準,導致連署團體不知是否應附上身份證影本,進而被指控偽造文書。

翁曉玲批評中選會在罷免程序中「顯然適用法律錯誤」,並指稱其做法形同「故意設下陷阱」,讓沒有查驗權限的罷免團體承擔不應該背負的刑責。她主張,既然新法已經正式施行,應該從該時間點起,全面適用於所有罷免案的各階段流程,並要求連署必須檢附身份證影本,以保障程序的正當性與法律一致性。

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在立法院受訪時予以駁斥。他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務人員若發現疑似犯罪行為,有依法告發的義務。此次中選會向檢調提供相關事證,完全是依法辦理,並無選擇性執法或有意「引人入罪」之情事。

李進勇進一步指出,關於《選罷法》的適用時點已有明文規定,新修法自2月20日起正式生效,因此凡在2月19日前已向中選會提出的罷免案,無論其進行到哪一階段,都應全程適用舊法;而2月20日以後提出者,則適用新法。他反問,若以同一罷免案分階段分別適用不同法條,「這不是很奇怪嗎?同一程序用兩個法律,才是不正常的法律狀況。」

他強調,中選會是根據明確法律規範辦理業務,不可能也不會為任何目的扭曲法律。對於翁曉玲所稱的「陷阱」一說,李進勇反嗆:「如果真有陷阱,那也是立法機關所設,絕對不是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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