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姊妹涉虐死剴剴案 法院選出10位國民法官4/22審理

2025-04-21 17:59:20   433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宣誓及進行審前說明,預計明(22)日起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進入為期13個工作日的密集審理程序,預計5月1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男童「剴剴」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下午宣誓及進行審前說明,預計明(22)日起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進入為期13個工作日的密集審理程序,預計5月1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本案於4月21日上午9時啟動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原候選名單共185人,實到89人。由審判長、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三方共同抽出30人進行分組與個別詢問,經過附理由與不附理由的剔除後,最終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

根據台北地院資料,10位國民法官中男性4人、女性6人,年齡分布為23至30歲1人、31至40歲3人、41至50歲2人、51至60歲2人、61至70歲2人。職業橫跨設計、製造、資訊、金融、教育、廣告、用水供應業等領域,亦有2人無業。教育背景方面,包括博士1人、碩士1人、學士7人與高中學歷1人。居住地則集中於台北市文山區、中山區、大安區、中正區、信義區、松山區及新北市新店區。

法院指出,備位國民法官雖無投票評議權,惟在審理過程中同樣參與案件審查、可訊問被告與證人,為整體審判程序之一環。

案情起於2023年8月,劉彩萱與劉若琳姊妹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自同年9月起陸續以暴力手段凌虐男童,包括動輒打罵、強迫裸體罰站、以水桶拘束、以蟑螂爬行紙杯裝廚餘與燒焦物作為唯一食物,每日僅餵食1次。男童身心嚴重受創,至同年12月24日凌晨送醫時已無意識,搶救不治。

本案於2024年4月偵結,台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凌虐兒童致死罪將兩人起訴,並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審判長由林鈺珍擔任,陪席法官為吳玟儒,受命法官則為洪甯雅。

台北地院指出,本案自22日起連續審理13個工作日,開庭密度為國民法官制度施行以來最高,其中3日為備用期。22日首日庭訊將聚焦於檢辯雙方陳述與影片證物勘驗;23日則安排外籍幫傭證人全日作證,隨後數日依序傳喚剴剴的前保母、劉姓姊妹家屬、法醫與鑑定醫師等人,並預定於5月5日展開量刑辯論,5月13日進行2日評議後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歷次開庭期間均有民眾至法院外集會抗議,譴責劉氏姊妹為「虐童人魔」、「罪大惡極」,甚至高喊「惡魔保母不得假釋」、「唯一死刑」等口號,表達對案件的憤怒與對司法公正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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