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擬修法納管立委赴陸 補件政策引發陸配居留爭議

2025-04-17 10:34:40   1250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6日於例行記者會表示,政府正規劃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擬將立法委員赴陸行為納入管理機制。同時,針對移民署要求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的措施,也引發包括言論自由、程序正義及人權等多方面關注,陸委會強調將透過具結與延期機制予以因應,兼顧人道與法治。

面對近期兩岸交流及人員往來引發的國安與法制問題,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6日於例行記者會表示,政府正規劃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擬將立法委員赴陸行為納入管理機制。同時,針對移民署要求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的措施,也引發包括言論自由、程序正義及人權等多方面關注,陸委會強調將透過具結與延期機制予以因應,兼顧人道與法治。

梁文傑指出,現行兩岸條例中已有對縣市長與政務官等人員赴陸的管制規定,但實際上縣市政府人員接觸機密機會相對較少,反觀立法委員與國家機密接觸頻繁,卻未被納入實質管理。他表示:「司法院、監察院等機關會定期報送接觸機密人員名單給陸委會,唯獨立法院從未報過任何名單。」因此未來修法將朝向明確納管立委赴陸行為,以降低國安風險。

另一起引發關注的個案則是陸配劉振亞(網名亞亞)。她因在台發表武統言論被廢止依親居留許可,返陸後再接受中國官媒採訪聲稱「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引發台方強烈關注。梁文傑表示,劉振亞的公開言論已列入其未來申請來台的重要考量依據,「不要以為這些發言台灣會當作沒事,這些都是准駁的參考」。

針對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原陸籍定居者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引發社會質疑及中國國台辦批評,梁文傑表示,此舉是依法行政,並非政治操作。他解釋,若同時擁有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依法不得享有完整公民權,如任職軍公教或參選公職。因此設立補件機制,是為避免在遭檢舉時直接註銷台灣身分的嚴重後果。

民間團體建議,申請人可用台胞證等證件代替原籍證明,因其取得程序亦需繳交戶籍註銷或無設籍證明。但梁文傑指出,目前台胞證無法作為有效替代文件,主因是中共刻意營造兩岸融合,導致部分人即使持有台胞證,實際仍保有大陸戶籍,尤其在福建地區情況尤為複雜。

他強調,兩岸居民依法僅能擁有單一身分,政府將提供「具結」或「延期辦理」等彈性措施協助當事人完成補件。

考量部分原陸籍居民短期內無法赴陸辦理相關證明,陸委會與移民署協商後宣布,增加6類可具結替代補件的條件,包括:赴陸恐有人身安全疑慮者、學齡前返台且從未在陸設籍者、重大傷病或行動不便者、104年後未再赴陸者、年滿70歲者、低收入戶等。

另有3類人可申請「延後赴陸辦理」,包括:服刑、服兵役、就學或家庭重大變故等臨時困難者可展延3個月;照顧高齡或未成年親屬者可展延1年;孕婦則可於生產或流產後1年內補件。此外,旅居海外者也將由移民署專案列管,依後續聯繫情況辦理。

自21日起,移民署各地服務站將開始受理上述具結與延後辦理申請,並提供申請表下載及專案列管審核程序。梁文傑強調,政府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與人道關懷並重」原則,協助民眾在符合法規前提下完成補件程序,保障其在台居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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