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北捷石牌站涉持刀傷人 士檢向法院聲請暫行安置

2025-04-17 00:00:00   645

台北市北投區捷運石牌站15日傍晚發生一起隨機傷人事件,一名40歲林姓女子持水果刀攻擊一名正在月台等車的42歲陳姓女子,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將犯嫌制伏逮捕。因嫌犯言行異常,檢方複訊後認定其可能患有精神障礙,已向法院聲請裁定令入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

台北市北投區捷運石牌站15日傍晚發生一起隨機傷人事件,一名40歲林姓女子持水果刀攻擊一名正在月台等車的42歲陳姓女子,導致對方背部與肩部受傷,所幸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將犯嫌制伏逮捕。因嫌犯言行異常,檢方複訊後認定其可能患有精神障礙,已向法院聲請裁定令入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

據警方指出,事發於15日下午5時許,受害人陳姓女子當時正坐在月台椅上等車,林姓女子突然持水果刀刺向其背部及肩部,造成約2至3公分傷口。傷者雖受傷流血,仍能意識清楚並發出呼救聲,其餘乘客見狀後合力壓制行凶者。捷運警察與北投分局獲報後迅速到場,當場將林女逮捕。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林女與受害人素不相識,疑似隨機行兇。捷運公司依據《大眾捷運法》第50條指出,未經許可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捷運系統並致人輕傷者,可處10萬元罰鍰。北捷並已針對全系統通報提高警戒,要求各站點加強巡邏與即時回報可疑狀況,並強化與捷警隊合作,提升見警率,維護民眾乘車安全。

林女被帶返派出所後,表現出明顯異常行為,面對警方問話多以「我不知道」作答,無法進行完整筆錄,遂於當晚即由警方將其送醫觀察。經醫師診斷,林女需強制住院治療60天。警方依刑法傷害罪及恐嚇罪嫌,將其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於16日晚間前往醫院複訊,林女仍答非所問,無法清楚陳述案情。檢方研判其行為可能符合《刑法》第19條規定,即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無法辨識違法性或欠缺依其辨識能力而行為,構成刑事責任能力之問題。

檢方強調,林女涉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嫌重大,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基於社會安全與公共利益考量,遂向法院聲請裁定,要求將其送入司法精神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進行強制暫行安置。

台北捷運石牌站女客持刀傷人 北捷開罰持刀者10萬元

台北捷運石牌站於15日晚間發生一起隨機持刀傷人事件。一名正在月台候車的陳姓女子,突遭40歲林姓女子從後方持刀刺傷,導致肩背部受創,現場血跡斑斑。所幸傷者意識清醒,經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目前犯嫌已被逮捕,並依傷害罪嫌進行偵辦。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開罰傷人者新台幣10萬元,北捷慰問傷者並告知有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可理賠。

根據警方調查,當時42歲的陳女正坐在月台椅子上候車,突遭林姓女子從背後以刀刺傷,造成2至3公分的傷口。現場保全及熱心民眾見義勇為,第一時間上前合力制伏嫌犯,並通報警方。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與北投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當場逮捕林女並帶回石牌派出所偵訊。

警方指出,嫌犯林女與傷者並無任何認識關係。她供稱原本搭捷運要前往台北車站,卻不知為何在石牌站突然持刀攻擊他人。林女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在派出所問訊時對案發經過均表示「不知道」。由於其思緒混亂、無法釐清犯案動機,經醫師評估後已強制送醫治療,預計療程為期60天。

台北市長蔣萬安得知消息後,第一時間透過臉書對外說明,強調「台北市絕不容許暴力犯罪」,並責成捷運公司與捷警隊全面加強各捷運站之安全防護。他指示市府團隊依法嚴查嚴辦,確保市民人身安全不受威脅。

北捷公司則於事發後立即發布新聞稿表示,受傷旅客已迅速送醫,公司主管隨即前往醫院慰問傷者及家屬,並致贈慰問禮盒。北捷進一步說明,依據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傷者可申請相關理賠。針對本案,北捷亦依《大眾捷運法》對傷人者開罰新台幣10萬元。

此外,北捷強調此為突發個案,案發後已通報全系統所有車站提高警戒,加強巡邏與巡檢作業,並與捷警隊合作,提升捷運系統內的見警率,確保乘客安全。

捷運警察隊提醒民眾,搭乘捷運時應提高警覺,注意周遭可疑行為。若遇突發攻擊事件,應設法遠離危險並採「繞圓型」方式閃避,同時可利用包包、書本等隨身物品保護身體要害,減少與歹徒正面接觸的風險。

警方也重申,依法不得攜帶刀械或危險物品進入捷運系統。違者不僅可被捷運公司拒絕搭乘,更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公共危險罪等相關法律。民眾若於月台或車廂內發現不法情事,可使用紅色緊急通話鈕或撥打110報警,警方將即時處理。

【圖片來源:中央社(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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