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盼延長喪失原籍證明補件時間 陸委會:收集案例滾動檢討

2025-04-14 15:57:27   664

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倡議團體認為補件期限應延長為1至2年。陸委會表示,對於狀況特殊想要延期者,正搜集各種案例,滾動檢討。

內政部移民署要求約1.2萬名已定居台灣的原陸籍人士補交「喪失原籍證明」,並限期3個月內完成,否則將撤銷定居證,並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戶籍登記。此舉引發當事人及民間團體不滿,質疑行政措施缺乏彈性與人性。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移青陣)14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三個月期限極不合理,呼籲政府延長為一年到兩年,並要求建立完善救濟制度與替代配套。

移青陣常務理事李依靜指出,中國各省對於戶籍除籍的行政程序並不一致,從資料取得到公文開立,皆存在制度差異。再加上疫情後兩岸直航大幅減少,當事人若欲返陸辦理,常須多次轉機,耗費時間與金錢。她質疑政策制定者是否真正理解整個跨境行政流程,強調補件時間必須考量寒暑假、春節等假期因素,以實際需求為依據調整,而非一味以固定期限壓迫民眾。

多位與會代表指出,不少收到通知書的當事人完全不知如何開始處理補件,甚至連移民署諮詢電話都打不通,只能上網自行搜尋資訊或依賴其他網友經驗。李依靜直言,「為什麼要讓人民自己去猜、去問、去承擔一切風險與成本?」她呼籲政府應主動公開各項可替代文件清單,明確告知哪些資料具有同等效力,降低舉證門檻,並減輕民眾不必要的壓力。

移青陣理事長劉千萍表示,為協助民眾釐清流程,他們已整理一份除籍地圖,協助家庭掌握下一步動向。然而她也強調,這些本該由政府部門負責的配套不應全靠學生團體來填補,政府更應建立完整資訊平台與行政支援體系,保障移民家庭的基本權益。

對於外界質疑,陸委會以書面回應表示,目前已有部分定居者依規補件成功,針對無法在期限內完成的特殊情況,政府正在蒐集個案進行滾動式檢討。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日前也透露,經與移民署研商,初步同意以具結方式替代補件,適用對象包括:擔心赴陸恐遭政治或宗教迫害者;因重病、行動不便無法返陸者;自2015年1月1日起十年內未曾返回中國者(如事後被發現違反,仍需補件);以及從未在陸設籍的子女,經主管機關審查後也可用具結處理。

儘管政府已釋出部分替代方案,但民間團體仍認為現行作法缺乏溝通、倉促推行,導致基層家庭無所適從。移青陣呼籲行政部門正視這場政策造成的實質影響,尤其是在程序壓力之外,對許多移民家庭而言,此舉也觸及身分認同、親情連結與歷史創傷等深層問題。他們要求,不僅是修正期限,更應建立長期支持系統,保障移民在台生活的穩定性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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