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指陳時中「靠疫苗A走1億美金」 二審改判賠200萬元

2025-04-11 12:46:14   677

媒體人吳子嘉在2023年透過網路政論節目公開指控前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A了1億美金」,引發爭議並遭陳時中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吳子嘉須賠償陳時中300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陳身為公眾人物具「自清能力」,11日改判吳應賠償200萬元,仍可上訴。

媒體人吳子嘉在2023年透過網路政論節目公開指控前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A了1億美金」,引發爭議並遭陳時中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吳子嘉須賠償陳時中300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陳身為公眾人物具「自清能力」,11日改判吳應賠償200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吳子嘉於2023年5月20日在YouTube直播節目中指稱「陳時中是貪污犯」、「白白A了近30億台幣」、「這種錢你也敢A?」等語句,直指陳與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疫苗採購案中涉及貪汙行為。陳時中隨後於同月23日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刑事誹謗告訴,並另提民事訴訟請求賠償1000萬元。

一審法院傳喚與BNT疫苗採購相關的關鍵證人,包括上海復星台灣代表人王國綸、東洋藥品董事長林全等人,以釐清疫苗採購談判的內容與價格差異。林全在庭上指出,衛福部曾收到復星方面報價高達每劑78.36美元的疫苗,坦言「價格確實太高,若是我在行政院也不會同意」,而陳時中則說明因新聞稿用語爭議導致合約未成。北院認為,吳的指控未經合理查證、內容與事實不符,嚴重損害陳的名譽,因此判賠300萬元。

吳子嘉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指出,吳所憑據的資訊來自王國綸,但王所提供的訊息來源多半是「據聞」或未經證實,且吳發表相關言論前未進一步查證,明顯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法院認為,吳將未經證實的資訊作為指控依據,並透過YouTube等大眾傳播媒介擴散,確已對陳時中名譽造成重大影響。

不過,高院同時指出,陳時中為長期擔任公職的公眾人物,對外具有較高的澄清與說服能力,且衛福部對於BNT疫苗採購過程曾多次透過新聞稿與記者會說明,對外已有一定程度的澄清與資訊透明。法院也認為,疫苗採購屬高度公共議題,言論雖涉及事實陳述,但仍應審酌公眾知情權與言論自由界限。

綜合考量雙方背景、經濟能力、損害程度等因素,合議庭最終認為200萬元慰撫金較為適當,因此廢棄原審判決,改判吳子嘉須賠償陳時中200萬元。

本案的刑事部分仍由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正進行後續審理中;此外,蘇貞昌亦針對同一言論提起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去年11月已判吳子嘉應賠償蘇90萬元,目前案件亦進入高院審理階段。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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