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認罪百萬交保 限制住居戴電子腳鐐

2025-04-10 09:54:57   635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貪遭起訴,案件8日移審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謝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需配戴電子腳鐐8個月,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謝宜容於庭訊時全程落淚認罪,並感謝法院給予交保機會。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貪遭起訴,案件今日移審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謝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需配戴電子腳鐐8個月,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謝宜容於庭訊時全程落淚認罪,並感謝法院給予交保機會。

根據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謝宜容在擔任北分署長期間,涉及兩項採購案的違法圖利行為,以及侵占公有財物。第一案為2023年10月新莊辦公室整修工程,謝為規避採購金額超過150萬元需引入外部評選委員的規定,指示下屬拆分採購案,使承包商獲得25萬餘元的不法利益。第二案則涉及2024年形象設計宣傳品採購案,謝提前洩漏標案資訊予特定廠商,協助對方量身訂作標案,讓廠商承攬工程並獲得約17萬元不法利益。

此外,謝宜容亦被控在2023年至2024年間,利用節慶期間將應供公務用途的三節禮盒共12份挪為私用,禮盒由就業安定基金及就業保險基金支付,涉構成侵占公有財物罪。檢方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洩密罪及侵占公有財物罪將其起訴。

謝宜容於偵查期間即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開庭當日,她情緒激動,多次在法庭上流淚,並表示願意配合審理程序。法院考量其已認罪、無串證或湮滅證據之虞,遂裁定交保,但為防範潛逃風險,要求她佩戴電子腳鐐及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地。

針對其職場管理方式是否導致下屬輕生,檢方經調查後認定,無法證明公務員的輕生與謝宜容有直接法律因果關係,因此對此部分不起訴處分。檢方另以鮑魚大亨鍾文智潛逃案為例,主張謝具有潛在逃亡之虞,因其子女在海外留學,且擁有一定社會關係與財力,但遭律師反駁,強調謝認罪態度明確,且無經濟能力在海外維生。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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