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 監院裁罰374萬元再沒入5579萬

2025-03-19 18:27:13   855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2024年總統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收支被監察院查核,經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審議後,認定其違反《政治獻金法》,裁罰罰鍰新台幣374萬元,並沒入違規收入5579萬3888元。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2024年總統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收支被監察院查核,經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審議後,認定其違反《政治獻金法》,裁罰罰鍰新台幣374萬元,並沒入違規收入5579萬3888元。負責簽證的會計師端木正也被移付懲戒。同組副總統擬參選人吳欣盈則未被處罰。

監察院指出,該案調查起於多名台北市議員陸續檢舉,查核範圍涵蓋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專戶收支,時間自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2月12日。調查結果顯示,柯文哲存在多項嚴重違規情事,包括募款活動收入未申報、支出虛報、高額授權費支付不當等,最終裁定沒入違規所得並處以罰鍰。

根據監察院報告,主要違規情節包括,第一,柯文哲透過募款演唱會售票及木可公司販售競選小物,獲得收入超過4067萬元,卻未依規定申報,且虛報一筆收入及86筆支出,導致收支申報不實,總計違規金額達6530萬元,違反《政治獻金法》,因此裁罰罰鍰180萬元,並沒入隱匿收入。第二,柯文哲以「授權費」名義向木可公司支付1500萬元,監察院認定此為不當支出,裁罰罰鍰180萬元並沒入該筆支出。第三,柯文哲未依規定退還或繳庫不符規定的政治獻金,涉及違法捐贈部分,裁罰8萬元並沒入11.5萬元。第四,他在164筆政治獻金捐贈案中,逾15日才存入專戶,違反存款規定,裁罰6萬元。

監察院進一步發現,部分違規捐贈涉及外資企業捐贈及個人超額捐款,均已依法裁罰。此外,報告強調,募款活動所得本質上屬於政治獻金,即使支付相關稅賦,仍須依法存入專戶並申報。監察院表示,柯文哲在2018年台北市長選舉時,曾依規定申報政治獻金,但此次競選期間卻未依相同標準處理,因而裁處罰鍰並沒入違規款項。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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