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辦法提升為法律 劉世芳:暫無共識不宜倉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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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1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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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針對是否將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恢復勞工七天假,引發朝野立委討論。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目前社會對此議題仍無共識,立法院上會期召開公聽會後,各方意見分歧,內政部認為不宜倉促立法,應審慎評估對國家整體利益的影響。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針對是否將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恢復勞工七天假,引發朝野立委討論。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目前社會對此議題仍無共識,立法院上會期召開公聽會後,各方意見分歧,內政部認為不宜倉促立法,應審慎評估對國家整體利益的影響。
在野立委,包括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民進黨立委陳瑩、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人,均提案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以確保國定假日制度的穩定性,並主張恢復2016年調整勞動基準法細則時刪減的七天假,以保障勞工權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更將「還假於民」列為優先法案,力推立法改革。
劉世芳在報告中表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全國適用的假日,共包含12個紀念日、6個民俗節日及9個特定節日。然而,經統計,目前立委提案的版本中,紀念日已增至33種,節日多達38種,版本差異甚大,顯示各界對假日制度的規劃仍未有共識。
劉世芳指出,國定假日涉及公務員與勞工權益,兩者適用法規不同,公務員依據《公務人員服務法》及相關人事法令辦理,而勞工則受《勞動基準法》規範,因此紀念日與節日是否放假,應綜合考量勞動市場需求及社會影響,並非單純立法即可解決的問題。
針對勞工七天假的議題,劉世芳回顧台灣工時制度變革,指出過去公務人員與勞工的工時並不同步。2001年,公務人員率先實施週休二日,勞工則在2015年全面實施每週40小時工時制,取代原本的雙週84小時制度。為配合工時縮短,政府於2016年修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法定休假日從原本的19日調整為12日,刪除的七天假包括1月2日元旦隔日、3月29日青年節、9月28日教師節、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劉世芳強調,假日多寡影響甚鉅,應綜合評估國家整體利益與社會經濟狀況,再行決策。
內政部認為,現行制度已平衡不同群體的需求,貿然改變恐引發爭議,因此應先凝聚社會共識,再行研擬修法方向。劉世芳呼籲,各界應理性討論,避免急就章式立法,確保假日制度的穩定性與可行性。
在野立委,包括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民進黨立委陳瑩、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人,均提案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以確保國定假日制度的穩定性,並主張恢復2016年調整勞動基準法細則時刪減的七天假,以保障勞工權益。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更將「還假於民」列為優先法案,力推立法改革。
劉世芳在報告中表示,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全國適用的假日,共包含12個紀念日、6個民俗節日及9個特定節日。然而,經統計,目前立委提案的版本中,紀念日已增至33種,節日多達38種,版本差異甚大,顯示各界對假日制度的規劃仍未有共識。
劉世芳指出,國定假日涉及公務員與勞工權益,兩者適用法規不同,公務員依據《公務人員服務法》及相關人事法令辦理,而勞工則受《勞動基準法》規範,因此紀念日與節日是否放假,應綜合考量勞動市場需求及社會影響,並非單純立法即可解決的問題。
針對勞工七天假的議題,劉世芳回顧台灣工時制度變革,指出過去公務人員與勞工的工時並不同步。2001年,公務人員率先實施週休二日,勞工則在2015年全面實施每週40小時工時制,取代原本的雙週84小時制度。為配合工時縮短,政府於2016年修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法定休假日從原本的19日調整為12日,刪除的七天假包括1月2日元旦隔日、3月29日青年節、9月28日教師節、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劉世芳強調,假日多寡影響甚鉅,應綜合評估國家整體利益與社會經濟狀況,再行決策。
內政部認為,現行制度已平衡不同群體的需求,貿然改變恐引發爭議,因此應先凝聚社會共識,再行研擬修法方向。劉世芳呼籲,各界應理性討論,避免急就章式立法,確保假日制度的穩定性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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