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覆議不通過 國民黨團促賴清德儘快公布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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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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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1日進行選罷法記名表決覆議案,共計111位立委投票,有60票反對覆議案、51票贊成覆議案,覆議案不通過。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揭下一個關鍵,就看賴清德總統何時公布生效。
立法院11日針對行政院提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覆議案進行記名投票,最終以60票反對、51票贊成,確定覆議案不通過。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否決行政院的覆議,使得選罷法修正案維持不變。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強調,新法已確定通過,現在就等總統賴清德正式公布,讓法案儘速生效。
此次選罷法修正案規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對冒用個資進行連署者處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或科以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這項修法的核心精神是「提高真實查核標準」,確保罷免程序的透明度,並防範濫用個資的情況發生。
然而,對於新舊法的適用問題,中選會日前表示,根據選罷法第131條,為避免同一罷免案不同階段適用不同法規,凡在新法公布前已提出的罷免案,後續連署與投開票等程序仍適用舊法。對此,翁曉玲認為,中選會的解釋「過於奇怪」,導致新法生效後,部分罷免案仍適用舊法,而新提出的罷免案則需檢附身分證影本,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的狀況。
她進一步強調,按照行政程序法與「程序從新原則」,當新法生效後,所有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的罷免案都應該遵循新法,確保起跑點公平一致。她呼籲中選會應重新檢討解釋,以避免法律適用出現爭議。
國民黨團也強調,多數民調顯示,選罷法修正案受到社會支持,附上身分證影本有助於罷免連署的真實查核程序,符合民主程序的正當性。羅智強表示,覆議案已經被立法院否決,現在關鍵就在於總統何時公布新法生效。他強調,民進黨應順應民意,儘速完成法案生效程序,讓新的罷免機制正式上路。
此次選罷法修正案規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對冒用個資進行連署者處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或科以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這項修法的核心精神是「提高真實查核標準」,確保罷免程序的透明度,並防範濫用個資的情況發生。
然而,對於新舊法的適用問題,中選會日前表示,根據選罷法第131條,為避免同一罷免案不同階段適用不同法規,凡在新法公布前已提出的罷免案,後續連署與投開票等程序仍適用舊法。對此,翁曉玲認為,中選會的解釋「過於奇怪」,導致新法生效後,部分罷免案仍適用舊法,而新提出的罷免案則需檢附身分證影本,可能造成不公平競爭的狀況。
她進一步強調,按照行政程序法與「程序從新原則」,當新法生效後,所有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的罷免案都應該遵循新法,確保起跑點公平一致。她呼籲中選會應重新檢討解釋,以避免法律適用出現爭議。
國民黨團也強調,多數民調顯示,選罷法修正案受到社會支持,附上身分證影本有助於罷免連署的真實查核程序,符合民主程序的正當性。羅智強表示,覆議案已經被立法院否決,現在關鍵就在於總統何時公布新法生效。他強調,民進黨應順應民意,儘速完成法案生效程序,讓新的罷免機制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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