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簽字 立法院11日表決選罷法覆議案

2025-02-10 17:07:40   947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0日簽署黨團協商結論。朝野黨團決定,11日處理選罷法覆議案,審查時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25日邀卓榮泰率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立法院朝野黨團近日就選罷法覆議案的審查安排達成協商結論,確定11日舉行第11屆第3會期的第一次會議,處理相關議題。民進黨團原本因對總預算案與財劃法送交總統的程序存有疑慮,一度未簽署協商結論,但最終選擇簽字,確保覆議案審查順利進行。

根據協商結論,11日的院會將專門處理選罷法覆議案,當天的議程僅列議事錄和選罷法覆議案,其餘議案暫不納入。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後,將隨即改開全院委員會進行覆議案審查,並於當天完成表決。

協商內容規定,審查過程中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而是由國民黨、民進黨和台灣民眾黨各推派代表發言,其中國民黨與民進黨各派3人,台灣民眾黨派1人,每位立委發言時間為5分鐘。全院委員會審查結束後,將改開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覆議案處理完畢後再行散會。

協商結論同時確定,立法院將於2月25日召開本會期的第二次會議,屆時將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領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接受立法院質詢。根據安排,報告完畢後,將隨即進行政黨質詢。

此外,若行政院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部分條文提出覆議,各黨團已同意屆時加開院會處理。

民進黨團原先對總預算案及財劃法合併送交總統的程序表示不滿,並未立即簽署協商結論。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6日的朝野協商會議上,針對此問題提出質疑,並對在野黨團黨鞭及立法院長韓國瑜未充分回應表示不滿。然而,考量到選罷法覆議案的處理時程,民進黨團最終決定簽署結論,確保程序順利推進。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時表示,黨團對覆議案的處理時程與邀請行政院長施政報告的安排均有共識,最終簽署協商結論,以確保立法院議程不受影響。她強調,民進黨團將持續關注總預算案與財劃法的相關議題,確保程序符合立法院的正常運作。

根據協商結果,立法院各委員會的召委選舉將於3月5日舉行,確保第3會期的立法運作順利展開。此外,3月7日起,每週五及次週二將被視為院會日,以利後續立法程序運行。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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