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貪延押2個月 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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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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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去年12月遭檢調聲押獲准,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新北地方法院今(7日)裁定自2月1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去年12月遭檢調聲押獲准,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新北地方法院今(7日)裁定自2月11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地檢署指控,謝宜容在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及視覺設計標案時,對特定廠商提供差別待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多項罪名。
檢調查出,林姓廠商為確保得標,涉嫌邀約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使其所屬公司順利得標後,再按照謝宜容的個人偏好,為其「量身打造」辦公空間。此外,謝宜容還涉嫌利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並將部分物品挪作私人用途,作為公關送禮使用。
檢方依據調查結果,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條第1項第4款,涉及侵占公有財物、圖利特定廠商,以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5項,涉及以非法方法影響開標結果及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犯罪嫌疑重大。
謝宜容於去年12月10日遭檢調搜索約談,翌日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由於2個月的羈押期限即將於2月10日期滿,檢方4日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事證,懷疑謝宜容涉及的貪污標案可能不只一件,仍有必要進一步調查,並認為其有滅證、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
新北地院經6日開庭審理後,7日裁定同意檢方聲請,自2月11日起再延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法院認為,原羈押的原因仍然存在,且案件尚未完全偵查完畢,延長羈押有其必要性。
【圖片為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指控,謝宜容在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及視覺設計標案時,對特定廠商提供差別待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政府採購法多項罪名。
檢調查出,林姓廠商為確保得標,涉嫌邀約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使其所屬公司順利得標後,再按照謝宜容的個人偏好,為其「量身打造」辦公空間。此外,謝宜容還涉嫌利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並將部分物品挪作私人用途,作為公關送禮使用。
檢方依據調查結果,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條第1項第4款,涉及侵占公有財物、圖利特定廠商,以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5項,涉及以非法方法影響開標結果及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犯罪嫌疑重大。
謝宜容於去年12月10日遭檢調搜索約談,翌日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由於2個月的羈押期限即將於2月10日期滿,檢方4日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事證,懷疑謝宜容涉及的貪污標案可能不只一件,仍有必要進一步調查,並認為其有滅證、勾串證人及逃亡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
新北地院經6日開庭審理後,7日裁定同意檢方聲請,自2月11日起再延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法院認為,原羈押的原因仍然存在,且案件尚未完全偵查完畢,延長羈押有其必要性。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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