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釀6死 北檢依過失致死罪起訴5人

2025-01-21 16: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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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寶林茶室信義店去年3月間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釀6人死亡、24人輕重傷。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周日豪及代班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等5人。
去年3月,台北市信義區遠東百貨A13「寶林茶室」爆發一起震驚全國的重大食安事件。由於粿條食材保存不當,遭劇毒「邦克列酸」污染,導致6名消費者不幸身亡,另有24人受傷。經衛生福利部及檢警單位長達10個月的聯合調查,台北地檢署於今(21日)正式偵查終結,對餐廳實際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代班廚師胡清富、主廚周日豪及實習生阮姓員工共5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提起公訴,並分別建議刑度。
另外,寶林登記負責人陳逸凡、黎仿軒就寶林茶室饒河店部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根據檢方調查,去年3月中旬,寶林茶室A13店內粿條因存放於常溫環境,遭受唐菖蒲柏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污染,進一步產生致命的「邦克列酸」毒素。這些粿條被用於製作「馳名炒粿條」及「寶林滑蛋河」等餐點,最終導致6人因中毒不治、24人傷。
檢方指出,當時台北市氣溫顯著波動,14日至17日氣溫由平均17.7℃逐漸升至21.4℃,18日後降至15℃左右,悶熱潮濕的廚房環境為毒素生成提供了理想條件。此外,A13店廚房關閉空調,員工下班前使用水柱沖洗地面,廢水從緊鄰食材置物籃的水溝排放,進一步加劇了污染風險。
檢方調查指出,「寶林茶室」A13店的營運期間,未遵循基本食品衛生規範。涉案的黎仿軒作為實際經營者,未建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對員工的教育訓練亦不足,導致店內員工在處理食材時嚴重失職,包括將拆封後的粿條長時間置於常溫環境中,未依規定冷藏,且存放位置緊鄰地面與水溝,增加交叉污染的風險。
此外,涉案的胡姓廚師未遵守「先進先出」的食材管理原則,甚至多次使用同一個塑膠袋抓取不同批次的粿條,導致新舊食材混裝。經檢方比對當時氣候條件,3月中旬台北地區氣溫變化顯著,悶熱潮濕的環境為「邦克列酸」毒素的生長提供了條件,最終導致食用含毒粿條的消費者出現中毒症狀。
北檢在偵查終結後,針對各涉案人員的行為分別建議刑度。作為實際負責人的黎仿軒,因輕忽食品安全管理,過失情節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具體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代班廚師胡清富因持續使用未妥善保存的粿條,且供述避重就輕,被求處4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店長王順德未能落實食材管理制度,對員工監督不力,檢方考量其最終坦承犯行,建請量處適當刑度;主廚周日豪在粿條存放及交接上多次疏失,檢方建議從重量刑;實習生阮姓員工雖因資歷淺,過失情節較輕,但仍未能遵守基本食材保存規範,檢方建請量處適當刑度。
除刑事責任外,消費者保護協會已於去年底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要求遠東百貨公司、台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及寶林餐飲公司連帶賠償受害人總計2.9億元。此案後續民事賠償進展仍待觀察。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另外,寶林登記負責人陳逸凡、黎仿軒就寶林茶室饒河店部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根據檢方調查,去年3月中旬,寶林茶室A13店內粿條因存放於常溫環境,遭受唐菖蒲柏克氏菌椰毒病原型菌株污染,進一步產生致命的「邦克列酸」毒素。這些粿條被用於製作「馳名炒粿條」及「寶林滑蛋河」等餐點,最終導致6人因中毒不治、24人傷。
檢方指出,當時台北市氣溫顯著波動,14日至17日氣溫由平均17.7℃逐漸升至21.4℃,18日後降至15℃左右,悶熱潮濕的廚房環境為毒素生成提供了理想條件。此外,A13店廚房關閉空調,員工下班前使用水柱沖洗地面,廢水從緊鄰食材置物籃的水溝排放,進一步加劇了污染風險。
檢方調查指出,「寶林茶室」A13店的營運期間,未遵循基本食品衛生規範。涉案的黎仿軒作為實際經營者,未建立及落實食材管理制度,對員工的教育訓練亦不足,導致店內員工在處理食材時嚴重失職,包括將拆封後的粿條長時間置於常溫環境中,未依規定冷藏,且存放位置緊鄰地面與水溝,增加交叉污染的風險。
此外,涉案的胡姓廚師未遵守「先進先出」的食材管理原則,甚至多次使用同一個塑膠袋抓取不同批次的粿條,導致新舊食材混裝。經檢方比對當時氣候條件,3月中旬台北地區氣溫變化顯著,悶熱潮濕的環境為「邦克列酸」毒素的生長提供了條件,最終導致食用含毒粿條的消費者出現中毒症狀。
北檢在偵查終結後,針對各涉案人員的行為分別建議刑度。作為實際負責人的黎仿軒,因輕忽食品安全管理,過失情節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檢方具體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代班廚師胡清富因持續使用未妥善保存的粿條,且供述避重就輕,被求處4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
店長王順德未能落實食材管理制度,對員工監督不力,檢方考量其最終坦承犯行,建請量處適當刑度;主廚周日豪在粿條存放及交接上多次疏失,檢方建議從重量刑;實習生阮姓員工雖因資歷淺,過失情節較輕,但仍未能遵守基本食材保存規範,檢方建請量處適當刑度。
除刑事責任外,消費者保護協會已於去年底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要求遠東百貨公司、台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及寶林餐飲公司連帶賠償受害人總計2.9億元。此案後續民事賠償進展仍待觀察。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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