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死囚未執行 最高檢:續研議是否提非常上訴

2025-01-17 16:58:19   1195

在死囚黃麟凱於1月16日遭槍決後,目前台灣仍有36名死囚等待執行,其中部分案件涉及憲法法庭判決中的程序保障要求。最高檢察署表示,將根據憲法法庭釋憲意旨,審慎研議是否對相關案件提起非常上訴。

在死囚黃麟凱於1月16日遭槍決後,目前台灣仍有36名死囚等待執行,其中部分案件涉及憲法法庭判決中的程序保障要求。最高檢察署表示,將根據憲法法庭釋憲意旨,審慎研議是否對相關案件提起非常上訴。

目前等待執行的36名死囚中,包括涉及重大刑案且等待時間最久的黃春棋、陳憶隆,兩人於1995年綁票撕票並勒贖黃姓建商,1999年死刑定讞,至今已超過20年尚未執行。此外,林于如因謀害多名親屬以詐領保險金,成為近30年來首位被判死刑的女性;沈歧武因賭債槍殺友人;林旺仁則因懷疑妻子外遇縱火,釀成5死8傷的悲劇。

根據憲法法庭202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內容,若死囚在犯罪行為時或審判時患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則不得執行死刑。此外,對於確定判決適用違憲法律的案件,檢察總長有權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上述規範為36名死囚中的部分案件提供了程序救濟的可能性。

憲法法庭的釋憲判決強調,死刑雖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需確保被告在判刑及執行過程中享有充分程序保障。其中,黃春棋、陳憶隆的判決因涉及已被宣告違憲的「唯一死刑」規定,檢察總長須依法提起非常上訴。

此外,林于如、沈歧武、林旺仁等人確定判決中均認定其具有程度不一的精神或心智障礙。憲法法庭指出,若當事人在審判時欠缺自我有效辯護能力,則程序保障不足,在修法完成前不得執行死刑。

最高檢察署表示,將持續審酌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研議是否對36名死囚提起非常上訴。檢方同時指出,目前尚未收到任何相關的非常上訴或再審聲請,後續將依法審慎處理。

1月16日執行的黃麟凱槍決,成為憲法法庭釋憲後的首宗死刑執行案,但也引發關於程序保障的爭議。司改會等團體認為,黃麟凱的案件可能符合非常上訴條件,法務部未充分審查即執行,恐違反憲法保障原則。法務部則回應,黃麟凱的判決已完成充分閱證,執行程序完全合法。

隨著黃麟凱槍決執行,台灣的死刑制度正面臨更大挑戰。36名死囚的案件中,部分涉及精神障礙、心智缺陷及違憲適用等爭議,如何在憲法保障與執法正義之間取得平衡,成為司法機構的重大考驗。司改會等團體呼籲,在所有相關程序審查未完成前,不應執行死刑。

台灣社會對於死刑存廢及程序保障的討論仍在持續,未來最高檢察署的審查結果與政府政策,將直接影響36名死囚案件的走向。

【圖片來源:翻攝自Google地圖網頁google.com/maps】
作者介紹
延伸閱讀

社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