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子失聯10個月 海基會證實遭中國公安部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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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8: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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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10日下午在背景說明會證實,透過管道查證,彰化縣伸港鄉19歲黃姓男子確實被中國大陸公安部門限制人身自由,呼籲對岸應該遵守共打協議,即時通報台灣民眾在陸被拘留狀況。
海基會秘書長羅文嘉今日證實,彰化縣伸港鄉19歲黃姓男子因涉嫌詐騙於中國山西省大同市被公安部門拘留,但中國方面未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共打協議)通報台灣警方,導致黃男失聯超過一年,家屬直到近日收到通知書才得知情況。羅文嘉批評中方未履行協議責任,呼籲遵守既有機制。
黃姓男子於2024年3月失聯,家屬直到2025年1月2日才收到來自中國公安的拘留通知書,內容指出黃男於2024年12月2日因涉詐騙罪被拘留於山西省看守所。由於通知書來得突兀,家屬一度懷疑為詐騙,經地方民代與警方協助,最終透過海基會確認通知書真實性,並得知黃男確實遭中國公安限制人身自由。
羅文嘉在背景說明會上表示,根據2009年兩岸簽訂的共打協議,雙方應在各自居民於對方地區被限制人身自由時即時通報。然而,從2024年4月開始,中方未再依規定通報台灣警政署。黃男一案即為此種情況的典型案例,導致家屬長期不知情,甚至懷疑通知書的真實性。羅文嘉指出,此類片面不遵守協議的行為損害了兩岸既有的司法合作基礎。他質疑:「如果中方可以隨意不履行協議,是否意味著兩岸的任何協議都可能遭單方面廢止?」
羅文嘉透露,海基會已向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行文,要求說明黃男案的具體情況,並促請中方遵守通報機制。他強調,通報機制的存在是為了保障雙方人民的基本權益,這不僅是兩岸協議的責任,也是基本的司法正義。羅文嘉表示,黃男案充分顯示通報機制的重要性,兩岸應該以此為鑑,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他呼籲中方回歸協議初衷,確保台灣民眾在中國的基本權益受到保障,也希望兩岸司法合作能在平等、互信基礎上持續推進。
黃姓男子於2024年3月失聯,家屬直到2025年1月2日才收到來自中國公安的拘留通知書,內容指出黃男於2024年12月2日因涉詐騙罪被拘留於山西省看守所。由於通知書來得突兀,家屬一度懷疑為詐騙,經地方民代與警方協助,最終透過海基會確認通知書真實性,並得知黃男確實遭中國公安限制人身自由。
羅文嘉在背景說明會上表示,根據2009年兩岸簽訂的共打協議,雙方應在各自居民於對方地區被限制人身自由時即時通報。然而,從2024年4月開始,中方未再依規定通報台灣警政署。黃男一案即為此種情況的典型案例,導致家屬長期不知情,甚至懷疑通知書的真實性。羅文嘉指出,此類片面不遵守協議的行為損害了兩岸既有的司法合作基礎。他質疑:「如果中方可以隨意不履行協議,是否意味著兩岸的任何協議都可能遭單方面廢止?」
羅文嘉透露,海基會已向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行文,要求說明黃男案的具體情況,並促請中方遵守通報機制。他強調,通報機制的存在是為了保障雙方人民的基本權益,這不僅是兩岸協議的責任,也是基本的司法正義。羅文嘉表示,黃男案充分顯示通報機制的重要性,兩岸應該以此為鑑,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他呼籲中方回歸協議初衷,確保台灣民眾在中國的基本權益受到保障,也希望兩岸司法合作能在平等、互信基礎上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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