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涉圖利 北市議員陳重文遭判刑合計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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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2: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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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陳重文涉施壓北市社會局租用台智光網路服務,再設公司承接採購案,涉貪污圖利自己321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27日判處陳重文應執行8年6月徒刑,另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台北市政府光纖BOT案及台智光網路服務圖利案,被控利用職權施壓市府機關,謀取不法利益超過新台幣321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於27日宣判,陳重文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褫奪公權6年,另有6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源自2011年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公司(母公司為台通光電)簽訂的光纖網路BOT契約。根據合約,台智光負責建置全市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期間,市府機關需優先採用台智光的服務。然而,陳重文利用議員身份,涉嫌以質詢及施壓方式干預北市社會局相關標案,使其成立的立錡雲端公司間接承接社會局的監視器雲端建置案,從中圖利。
檢方指出,陳重文與合作夥伴康立錡成立的公司,於2023年4月至6月間,藉由職權壓力促成該案發包給維鑛公司履約,非法獲利超過321萬元。此外,檢方還揭露陳重文涉資本不實、侵占公司資金及偽造文書等多項罪行。
法院判決中,陳重文被認定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涉及圖利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與褫奪公權6年。對於偽造文書及業務侵占罪部分,陳重文雖承認事實,並在最終陳述中表達悔意,請求從輕量刑,但法院仍以其行為涉及重大貪污為由,判處重刑。
同案中,陳重文的妻子白惠萍因涉入公司資金問題,被判1年徒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20萬元。台通光電公司特助李嘉豪因涉及內線交易,被判2年徒刑,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500萬元及提供義務勞務160小時。康立錡等其他涉案者亦被判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30萬元及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針對本案判決,陳重文強調將提出上訴,並再次重申其多年來為公益奉獻的初衷,表示對本案結果「感到遺憾」。檢廉單位則表示,該案已掌握完整證據,對於法院部分緩刑的判決,將研議是否提出抗訴。
【圖片為資料照,來源:中央社】
本案源自2011年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公司(母公司為台通光電)簽訂的光纖網路BOT契約。根據合約,台智光負責建置全市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期間,市府機關需優先採用台智光的服務。然而,陳重文利用議員身份,涉嫌以質詢及施壓方式干預北市社會局相關標案,使其成立的立錡雲端公司間接承接社會局的監視器雲端建置案,從中圖利。
檢方指出,陳重文與合作夥伴康立錡成立的公司,於2023年4月至6月間,藉由職權壓力促成該案發包給維鑛公司履約,非法獲利超過321萬元。此外,檢方還揭露陳重文涉資本不實、侵占公司資金及偽造文書等多項罪行。
法院判決中,陳重文被認定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涉及圖利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與褫奪公權6年。對於偽造文書及業務侵占罪部分,陳重文雖承認事實,並在最終陳述中表達悔意,請求從輕量刑,但法院仍以其行為涉及重大貪污為由,判處重刑。
同案中,陳重文的妻子白惠萍因涉入公司資金問題,被判1年徒刑,緩刑2年,需支付公庫20萬元。台通光電公司特助李嘉豪因涉及內線交易,被判2年徒刑,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500萬元及提供義務勞務160小時。康立錡等其他涉案者亦被判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30萬元及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
針對本案判決,陳重文強調將提出上訴,並再次重申其多年來為公益奉獻的初衷,表示對本案結果「感到遺憾」。檢廉單位則表示,該案已掌握完整證據,對於法院部分緩刑的判決,將研議是否提出抗訴。
【圖片為資料照,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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