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禁用PFAS等9成分 新制114年元旦上路最重罰500萬

2024-12-25 17:13:39   2477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宣布,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化妝品禁用包括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在內的9項成分,業者不得製造、輸入、供應、販售、贈送或提供試用,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宣布,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化妝品禁用包括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在內的9項成分,業者不得製造、輸入、供應、販售、贈送或提供試用,違規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食藥署於今年3月21日修正「化妝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9項禁用成分,包括5項屬於全氟/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3項為過敏物質、1項為藥品成分。PFAS因其疏水性、疏油性及化學穩定性,廣泛應用於工業及民生商品中,如紡織品、防污包材及化妝品。這類物質已被證實可能干擾人體內分泌系統,影響甲狀腺代謝、免疫系統及胎兒和嬰兒的生長發育。

衛福部指出,新制將於114年元旦起正式施行,屆時含禁用成分的化妝品將全面禁止流通市面,違反者除面臨重罰外,違規產品還須即刻下架並沒入銷毀。

除了化妝品,PFAS也常用於食品包材的防油、防水塗層,具有潛在暴露風險。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環境部已公告禁用超過500種PFAS成分,若食品包材含有相關物質,業者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限期改正,並將產品下架銷毀。

林金富進一步指出,國內自2011年至2023年進行多次抽檢,確認國人暴露風險與國際背景值無顯著差異,但仍將於明年展開針對食品包裝容器中PFAS的監測計畫,並參考國際標準研訂相關規範。歐盟目前針對蛋類、魚類及肉類等食品制定PFAS檢測標準,我國將持續關注國際趨勢,優化相關管理措施。

PFAS因其高度穩定性難以分解,屬於內分泌干擾物質。研究顯示,暴露於PFAS與甲狀腺代謝異常、尿酸濃度升高呈正相關,可能增加罹患癌症的風險。此外,PFAS對生殖系統具有潛在毒性,可能導致胎兒出生體重過低、神經發育障礙及生殖功能異常。

食藥署強調,業者需於禁令施行前完成配方調整,清除含禁用成分的產品,並停止相關進出口及販售行為。違規者除罰款外,情節重大者可能被處停業或廢止登記。

為進一步減少市場不合規產品的出現,食藥署呼籲業界主動配合政策,同時消費者也應提高警覺,選購標示合規的產品,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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