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治獻金不給補正? 監察院:未委任無權代理

2024-12-24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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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說,監察院以他非當事人而不讓他補正。監察院回應,會計報告書申報義務人是「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任何人如未提具當事人委任書,就無權代理行政行為。
台灣民眾黨因總統候選人柯文哲的政治獻金申報問題陷入爭議,監察院強調將依法律程序辦理相關查核事宜,並表示補正作業需等查核結案後進行,此舉引發民眾黨的不滿與外界關注。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23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民眾黨已完成內部查核,並於今年10月向監察院函詢補正事宜,但直到11月底才收到回覆,且監察院以柯文哲被羈押禁止通信為由,拒絕其補正要求。周榆修批評監察院「程序繁瑣」且「延宕回應」,認為此舉對民眾黨不公平。
對此,監察院23日發布聲明,澄清有關政治獻金申報的相關程序問題,並強調其處理完全依據「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監察院指出,根據規定,查核政治獻金的資料以查核程序啟動當日(今年8月12日)的內容為準,此舉是為避免申報人不斷更改報告書,造成查核標的難以確定的情況。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於今年11月會議中決議,查核結束後將通知相關申報人進行補正。
針對民眾黨提出的補正要求,監察院重申,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的申報義務人為「擬參選人柯文哲及吳欣盈」,如需進行補正,必須由申報人本人或具明確授權範圍的代理人提出相關委任書。由於柯文哲於10月被羈押且禁止通信,並未出具任何委任文件,因此周榆修的補正要求不符規定,監察院無法受理。
此外,監察院提到,今年10月4日,民眾黨函文表示該會計報告書存在誤報、漏報及虛報情形,並請求指示後續補正程序,但未提供任何具體資料或代理權委任狀。對此,監察院已於11月27日依公文流程回覆,說明法律規定及後續補正辦理方式,並強調查核結束後將限期申報人完成相關補正作業,若屆時有代理需求,應依法提交委任書。
監察院進一步澄清,周榆修所指「監察院不允許民眾黨補正」的說法並不符合事實,監察院已明確表示補正程序須待查核結束後依規定進行,並非一概拒絕。而關於延遲回覆的質疑,監察院強調已依既定流程及時間表處理。
【圖片為資料照】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23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民眾黨已完成內部查核,並於今年10月向監察院函詢補正事宜,但直到11月底才收到回覆,且監察院以柯文哲被羈押禁止通信為由,拒絕其補正要求。周榆修批評監察院「程序繁瑣」且「延宕回應」,認為此舉對民眾黨不公平。
對此,監察院23日發布聲明,澄清有關政治獻金申報的相關程序問題,並強調其處理完全依據「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監察院指出,根據規定,查核政治獻金的資料以查核程序啟動當日(今年8月12日)的內容為準,此舉是為避免申報人不斷更改報告書,造成查核標的難以確定的情況。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於今年11月會議中決議,查核結束後將通知相關申報人進行補正。
針對民眾黨提出的補正要求,監察院重申,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的申報義務人為「擬參選人柯文哲及吳欣盈」,如需進行補正,必須由申報人本人或具明確授權範圍的代理人提出相關委任書。由於柯文哲於10月被羈押且禁止通信,並未出具任何委任文件,因此周榆修的補正要求不符規定,監察院無法受理。
此外,監察院提到,今年10月4日,民眾黨函文表示該會計報告書存在誤報、漏報及虛報情形,並請求指示後續補正程序,但未提供任何具體資料或代理權委任狀。對此,監察院已於11月27日依公文流程回覆,說明法律規定及後續補正辦理方式,並強調查核結束後將限期申報人完成相關補正作業,若屆時有代理需求,應依法提交委任書。
監察院進一步澄清,周榆修所指「監察院不允許民眾黨補正」的說法並不符合事實,監察院已明確表示補正程序須待查核結束後依規定進行,並非一概拒絕。而關於延遲回覆的質疑,監察院強調已依既定流程及時間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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