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詐領助理費被控貪污圖利 一審各判3年8月、5年8月

2024-11-29 11:21:46   558

前台北市無黨籍議員林穎孟因涉嫌在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遭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法院判處林穎孟3年8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加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同案的林穎孟前男友葉曜彰,亦因圖利罪被判5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前台北市無黨籍議員林穎孟因涉嫌在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遭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法院判處林穎孟3年8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加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同案的林穎孟前男友葉曜彰,亦因圖利罪被判5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根據檢方調查,林穎孟在2018至2019年的議員任期內,涉及兩項主要詐領助理費的情節。其一,林穎孟於2019年10月因資遣費爭議,未依法辦理楊姓助理的停聘手續,卻持續將其登錄為公費助理,從台北市議會申領公費補助、勞健保費及相關款項共計3萬5563元,直到11月才終止聘用。

第二項指控則與林穎孟的前男友葉曜彰相關。檢方指出,葉曜彰於2020年成立公關行銷公司後,兩人合謀將該公司聘僱的郭姓設計師登記為林穎孟的公費助理,實際上郭女負責的工作包括平面設計、媒體製作及文宣,費用則用以分攤林穎孟應自付的議員社群經營成本。此方式自2020年4月起共詐領公費助理薪資23萬1656元。

該案在2022年曝光後,台北地檢署展開調查並於同年3月搜索及約談林穎孟,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同年8月,林及葉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嫌起訴。起訴書中還指出,林穎孟聘用葉曜彰為公費助理,其薪資供兩人共同使用。

林穎孟在庭訊中否認犯罪,堅稱楊姓助理於2019年10月仍在正常工作,而郭設計師則是擔任公司職員與議員助理的雙重身份,相關指控並不成立。然而法院審理認定,林穎孟和葉曜彰利用職務之便,共同謀劃詐領助理費的行為成立,依法判刑。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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