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近百名台灣人赴柬埔寨從事詐騙 首腦李振豪判刑18年定讞

2024-11-08 17:16:30   689

以竹聯幫成員李振豪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涉嫌將近百名台籍人士販賣至柬埔寨進行電信詐騙,最高法院於日前駁回上訴,判處李振豪18年徒刑,全案定讞。其餘8名被告也分別遭判處9年至16年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竹聯幫成員李振豪因涉犯「台版柬埔寨案」,將近百名國人拐賣至柬埔寨從事電信詐騙,日前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李振豪被判18年徒刑,全案定讞。其餘8名被告也分別遭判處9年至16年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1年11月起,李振豪與柬埔寨當地的「八爺」、「筱白白」等共犯,組成一個專門販賣人口的詐欺組織,主要以高薪、還清債務等為誘餌,吸引失業青年、高負債者及更生人,誘騙其前往柬埔寨「工作」。受騙者抵達當地後,護照立即被沒收並被迫從事詐騙工作,若無法達成詐騙業績,便遭到毆打、電擊、關入小黑屋,甚至有受害者被威脅可能會被賣掉器官。檢警統計顯示,該集團先後販運88名國人至柬埔寨,形成跨國性的人口販運網絡。

檢警於2022年接獲相關情報後,展開查緝行動,並成功救出多名被害者。經兩波行動後,檢方分別對李振豪及其餘8名被告提起訴訟,案件共涉及88名被害者,並分兩波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李振豪等人犯行重大,對被害人自由及安全造成嚴重侵害,惡性重大,判處李振豪18年徒刑,其他被告則依參與程度及後態度分別判處11年至16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二審期間,部分被告認罪,台灣高等法院在重新審理後對部分被告減輕刑期,但仍維持李振豪18年刑期不變。

李振豪等人不服二審判決,再次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最終判決確定。至此,李振豪及其集團成員涉及的第一波販運民眾至柬埔寨詐騙案正式告一段落。

此外,李振豪尚有第二波起訴案件,涉及另外30名受害者,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若罪名成立,其刑期可能再度增加。

【圖片來源:翻攝自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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