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特休常見7違法樣態 未結清特休、雇主自排等

2024-11-05 16: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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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勞工特別休假(特休)違規情形,勞動部今日公開統計,指出每年約有500件違法案件涉及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特休權益。最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雇主未結清勞工離職時的特休工資、年度終結未按期發放未休假工資等,顯示部分企業對勞工特休權益的忽視。
年終將近,針對勞工特別休假(特休)違規情形,勞動部今日公開統計,指出每年約有500件違法案件涉及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特休權益。最常見的違規行為包括:雇主未結清勞工離職時的特休工資、年度終結未按期發放未休假工資等,顯示部分企業對勞工特休權益的忽視。
勞動部表示,近年調查顯示,違規情形主要集中在七個方面:
1. 勞工離職未結清特休工資:部分雇主在勞工離職時,未依法結算其應得的未休假工資。
2. 年度終結未按期發放工資:部分企業未在年度終結後30日內,或契約約定的給付日內發放未休的特休工資。
3. 未休假工資計算錯誤:雇主未按勞工最近一個月的工資標準計算未休特休日數工資,導致計算錯誤。
4. 未經同意排定特休:雇主自行安排勞工的特休,或在減班休息期間要求勞工使用特休。
5. 部分工時勞工未給特休:有些雇主未給予時薪或部分工時勞工應有的特休假。
6. 工作滿一年特休不足:一些雇主僅給予滿一年工齡的勞工7天特休,未滿足法定標準。
7. 強制折算工資:雇主事先與勞工約定將所有特休假折算成工資,不給予實際休假。
這些違規行為反映出部分企業對勞工特休的合法權益認識不足,甚至有意逃避應盡責任。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特休假是勞工的法定權益,無論勞工是離職還是年度結束,雇主都應按約定的工資給付日或在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放未休的特休工資。如經協商同意,可將未休特休遞延至下一年度,但最遲應在遞延年度終結前結清。
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動部將依《勞基法》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連續處罰,並公布違規事業單位名稱。2021年至2024年10月間,已處罰約1966件,罰金總計約415萬餘元。這些案例顯示政府對勞工特休權益的重視,並希望通過懲罰措施提醒雇主遵法守法。
勞動部強調,為使勞工清楚了解其特休權益,雇主應將每年可休的特休日數及未休工資詳載於工資清冊,並以紙本或電子資料方式通知勞工。特休假期的安排應尊重勞工意願,不得由雇主單方面決定,保障勞工能充分享有應有的休假權益。
隨著年終將至,勞動部呼籲雇主應主動依規結算勞工未休特休工資,以確保勞工的基本權益不受損害,並避免因違規而受罰。
【圖片來源:中央社】
勞動部表示,近年調查顯示,違規情形主要集中在七個方面:
1. 勞工離職未結清特休工資:部分雇主在勞工離職時,未依法結算其應得的未休假工資。
2. 年度終結未按期發放工資:部分企業未在年度終結後30日內,或契約約定的給付日內發放未休的特休工資。
3. 未休假工資計算錯誤:雇主未按勞工最近一個月的工資標準計算未休特休日數工資,導致計算錯誤。
4. 未經同意排定特休:雇主自行安排勞工的特休,或在減班休息期間要求勞工使用特休。
5. 部分工時勞工未給特休:有些雇主未給予時薪或部分工時勞工應有的特休假。
6. 工作滿一年特休不足:一些雇主僅給予滿一年工齡的勞工7天特休,未滿足法定標準。
7. 強制折算工資:雇主事先與勞工約定將所有特休假折算成工資,不給予實際休假。
這些違規行為反映出部分企業對勞工特休的合法權益認識不足,甚至有意逃避應盡責任。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特休假是勞工的法定權益,無論勞工是離職還是年度結束,雇主都應按約定的工資給付日或在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放未休的特休工資。如經協商同意,可將未休特休遞延至下一年度,但最遲應在遞延年度終結前結清。
若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動部將依《勞基法》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連續處罰,並公布違規事業單位名稱。2021年至2024年10月間,已處罰約1966件,罰金總計約415萬餘元。這些案例顯示政府對勞工特休權益的重視,並希望通過懲罰措施提醒雇主遵法守法。
勞動部強調,為使勞工清楚了解其特休權益,雇主應將每年可休的特休日數及未休工資詳載於工資清冊,並以紙本或電子資料方式通知勞工。特休假期的安排應尊重勞工意願,不得由雇主單方面決定,保障勞工能充分享有應有的休假權益。
隨著年終將至,勞動部呼籲雇主應主動依規結算勞工未休特休工資,以確保勞工的基本權益不受損害,並避免因違規而受罰。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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