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案二審首度開庭 高虹安未認罪堅持清白

2024-11-04 13:39:25   672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在立委任期內涉嫌詐領助理費而面臨法律訴訟,一審遭判有期徒刑7年4月,並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針對該案首度開庭審理,高虹安與涉案的4名共犯皆到庭應訊。在簡短的庭訊中,高虹安以書狀陳述,堅持無貪污動機,並主張無罪。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在立委任期內涉嫌詐領助理費而面臨法律訴訟,一審遭判有期徒刑7年4月,並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今日針對該案首度開庭審理,高虹安與涉案的4名共犯皆到庭應訊。在簡短的庭訊中,高虹安以書狀陳述,堅持無貪污動機,並主張無罪。

高虹安於庭訊現身時穿著水藍色洋裝,對於媒體的提問未多作回應。她的書狀中提到,「一生都不會忘記7月26日(指一審宣判日)這一天」,強調自己「沒有一分一毫私用」,並無貪污意圖。她進一步表示,若有意貪污,不會找這麼多助理來處理帳務,且實際支出的助理費遠超出檢方所認定的詐得金額,因此請求法院改判無罪。

案件一審中,法院認定高虹安不法所得僅11萬餘元,低於檢方原先指控的46萬多元。檢方對判刑結果不滿,認為量刑過輕,因此提出上訴,並請求高等法院加重刑罰。高虹安的律師團則針對一審判決中的事實認定進行辯護,聲請傳喚新證人,並重申其無罪立場。

庭訊中,法官郭豫珍針對法律適用問題,要求檢辯雙方對《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與《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的關係進行陳述,釐清相關法律條文在本案中的適用。庭訊隨後在20分鐘內結束。

高虹安的共犯亦一同出庭,其中王郁文在庭後表示對刑度不滿,質疑466元的小額差異卻遭判2年,並希望能為名譽繼續上訴。其餘共犯陳奐宇和黃惠玟則希望維持一審緩刑或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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