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辦法 推動厭氧處理技術及回收利用沼氣

2024-09-26 12:04:45   2243

環境部於今(26)日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此次修正聚焦推動高有機廢(污)水處理的能源化、強化廢水中抗生素藥物及全氟化物等新興關注污染物的管理,並減輕事業檢測申報負擔。修正案符合國際淨零排放趨勢及國內環保需求,旨在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整體效率與效果。

環境部於今(26)日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此次修正聚焦推動高有機廢(污)水處理的能源化、強化廢水中抗生素藥物及全氟化物等新興關注污染物的管理,並減輕事業檢測申報負擔。修正案符合國際淨零排放趨勢及國內環保需求,旨在提升水污染防治的整體效率與效果。

環境部指出,傳統廢水處理方式多以好氧生物處理為主,這種處理方法耗能高、碳排放大且產生大量污泥。為應對這些問題,國際上逐漸推動厭氧處理技術,該技術不僅能減少能源消耗,還能回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沼氣作為能源使用。此次修正案要求具能源化潛力的特定產業(如造紙、食品、石化及公共污水處理系統等)在申請、變更或展延水污染防治計畫時,評估優先採行厭氧處理技術及回收利用沼氣。

除了能源化措施外,修正案還強化了對廢水中抗生素藥物及全氟化物等新興污染物的監測。這些物質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生成超級細菌,甚至對人類健康和生物造成毒害。全氟化物已被國際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具高環境殘留及致癌風險。

因此,修正案規定,一定規模以上的醫院、科學園區污水處理系統及相關化學製程企業,必須每年檢測並申報廢水中的藥物類和全氟化物。如果檢測數據連續兩次不符合標準,事業單位必須提出自主削減管理計畫,採取源頭控制、替代化學品或改善廢水處理設施,降低這些污染物對環境的風險。

為減少業者負擔,修正案也簡化了部分檢測申報程序。針對畜牧業,若糞尿廢水全量再利用作為農地肥分或送交資源化處理中心,未來可免除檢測申報。此外,廢水若回收至製程或污染防治設備再利用,也可免除檢測申報。對於多股含有有害健康物質的廢水,企業可以選擇合併採樣檢測,或擇一股進行檢測,從而減輕檢測負擔。

環境部強調,本次修正基於扣合國際淨零與管制趨勢,納入國內輿情關注、相關調查結果及實務行政管制需求必要等考量因素,修正以完備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相關規定。

【圖片來源:翻攝自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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