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府:賴清德尊重判決

2024-09-20 18:21:03   2560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案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裁定死刑制度在特定條件下合憲。總統府隨後發表聲明,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並期盼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判決內容修訂相關法規,以確保程序正義和人權價值的落實,進一步完善台灣的法制體系。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案今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裁定死刑制度在特定條件下合憲。總統府隨後發表聲明,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並期盼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判決內容修訂相關法規,以確保程序正義和人權價值的落實,進一步完善台灣的法制體系。

根據判決,憲法法庭認定,刑法中將死刑作為最重刑罰的部分,僅能適用於「犯罪情節最為嚴重」的個案,且刑事程序必須符合憲法所要求的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這項裁決強調,死刑的適用必須具備嚴格的配套程序,方可符合憲法精神。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清德總統對於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並認為這是台灣司法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總統期盼全民能以包容、理解和尊重的態度,針對死刑制度展開持續對話,政府也將致力於加強社會安全網的建設,並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

此外,郭雅慧進一步指出,賴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對於死刑的看法多元,並期待朝野攜手合作,讓國家的法律制度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能兼顧人權理念。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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