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駕快艇闖淡水河判8月 是否強制出境由行政機關裁量

2024-09-18 17:20:44   3845

中國籍阮姓男子因不滿中國的政治環境,於今年6月駕駛快艇自中國福建偷渡來台,並自稱「投奔自由」。士林地方法院18日判決阮姓男子未經許可入境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沒收相關犯罪工具。是否將他強制遣返,仍待內政部移民署進行裁量。

中國籍阮姓男子因不滿中國的政治環境,於今年6月駕駛快艇自中國福建偷渡來台,並自稱「投奔自由」。士林地方法院今日判決阮姓男子未經許可入境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沒收相關犯罪工具。是否將他強制遣返,仍待內政部移民署進行裁量。

根據法院資料,阮姓男子於今年6月8日晚間自中國福建省駕駛快艇出發,隔日駛入台灣淡水河口,並自首表示因中國公安調查其言論活動,導致其決定逃離中國。當時,淡水的交通船船員協助報警,阮男隨即被海巡署逮捕。

法院指出,阮男駕快艇非法越境,對台灣的國家安全及海防系統構成一定威脅,因此應予非難。考慮到阮男在案發後態度誠懇、坦承犯行,且其經濟條件不佳,法院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其8個月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犯罪工具,包括快艇、GPS接收機等。

至於是否將阮男強制遣返回中國,法院表示,由於阮男屬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的大陸地區人民,並不適用刑法關於外國人驅逐出境的規定。是否對其實施強制出境,需由行政機關進行裁量,而非法院的職責範疇。

【圖片為資料照,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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