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統一綠能執行標準 張麗善:絕無槓上中央

2024-09-16 17:45:05   3128

雲林縣長張麗善在會議中強調,雲林縣政府支持綠能發展,但面對現行規範不一的情況,地方政府在執行過程中遇到許多困難,導致公務員無法順利依法行政。

雲林縣政府與中央能源署近日因再生能源發展問題展開溝通,並於16日舉行了「雲林縣再生能源業務推動暨打擊綠能犯罪座談會」。會議聚焦於再生能源設施的審查標準及地方政府在推動綠能中的困難,特別是如何解決綠能弊案和陳抗問題。

雲林縣長張麗善在會議中強調,雲林縣政府支持綠能發展,但面對現行規範不一的情況,地方政府在執行過程中遇到許多困難,導致公務員無法順利依法行政。她強調,雲林縣絕無「槓上中央」之意,而是希望中央能制定統一的法規,讓地方政府能在法令清晰的情況下推動再生能源,避免落入法律灰色地帶。

張麗善提出三大訴求,包括應訂定地方再生能源說明會的完善規定、明確縣市政府的審查項目及作業原則,並重新評估再生能源設施與居民及環境的距離問題。她指出,雲林在國土計畫中的農業用地佔全縣67%,太陽能等再生能源設施的大量設置不僅影響農牧業,也造成當地居民的反彈,申請案因此頻繁遭遇陳抗,並衍生出多起綠能弊案。

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回應,中央理解地方政府的困難,並計劃建立溝通平台,以便持續收集地方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他強調,綠能發展對於產業的重要性不可忽視,能源署將與地方協作,推動法規解釋和政策調整,以促進綠能的持續發展。

此外,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也在會議上分享了當地綠能犯罪的調查進展,並指出地方反對力量中有部分涉嫌向綠能業者索賄。朱啟仁表示,地檢署將繼續打擊綠能犯罪,確保國家綠能政策的順利推行。

根據能源署提供的數據,雲林縣目前擁有全國第三大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2.14GW,發電量為27.28億度。然而,由於設施多設置於農牧用地,對環境及當地經濟產生一定衝擊,能源署與地方政府將針對現有問題持續溝通,以便在不損害糧食安全的前提下推動綠能發展。

會議結束後,雙方皆表示將繼續合作,並期望在法規調整與地方實施細節上達成共識,以確保綠能政策的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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