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潘孟安住綠能廠商豪宅 王鴻薇判賠50萬、刪文

2024-07-23 17:49:35   3660

台北地方法院23日判決,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需賠償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50萬元,並移除其在社群媒體上針對潘孟安的相關貼文。

台北地方法院23日判決,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需賠償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50萬元,並移除其在社群媒體上針對潘孟安的相關貼文。此案源自王鴻薇去年12月間指控潘孟安在擔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期間,長期住在綠能廠商豪宅,涉嫌接受財團供養。潘孟安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50萬元及移除相關貼文。王鴻薇表示不滿判決,將提出上訴。

潘孟安主張,2023年12月4日,王鴻薇在記者會上指控他住在建商提供的豪宅,並將影片、貼文發布至社交媒體,聲稱他接受財團供養。潘孟安表示,自己北上輔選期間是租屋居住,每月租金6萬8千元,並出示了租約及匯款單據以證明合法租賃。王鴻薇對此質疑,並持續在社交媒體上發表不利於潘孟安的言論,潘孟安遂提起訴訟。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調查發現,王鴻薇在收到爆料後,未盡合理查證義務便公開指控潘孟安,並選在侯友宜登記參選總統後公開此事,意在影響潘孟安輔選。法官認為,王鴻薇的行為具有選舉政治動機,且未能證明其指控的合理性,因此判決她賠償潘孟安50萬元,並要求刪除相關貼文。

對此判決,王鴻薇表示強烈不滿,稱自己身為立委,有責任揭露官商勾結,並指責潘孟安利用司法手段威嚇媒體和監督者。她強調,將堅持上訴,繼續追查潘孟安的行為,並維護媒體和揭弊者的權利。

潘孟安則表示,提起訴訟是為了以訟止謗,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名譽。他指出,自己已經出示合法租約和匯款證明,並指責王鴻薇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進行不實指控。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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