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不服罷工向工會求償3400萬元 二審仍敗訴

2024-07-23 16:40:44   2394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2019年發動長榮航空罷工,歷經5年法律訴訟,台灣高等法院於今日駁回長榮航空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決工會及其成員無需賠償3400萬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2019年發動長榮航空罷工,歷經5年法律訴訟,台灣高等法院於今日駁回長榮航空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決工會及其成員無需賠償3400萬元。

2019年4月19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經大會決議通過啟動罷工程序。長榮航空空服員於6月20日正式罷工,罷工持續17天,期間工會提出包括外站津貼費、過勞航班等8項訴求,三度與長榮航空協商未果。罷工期間,工會在長榮航空總公司門口拉起罷工糾察線,影響了公司內部運作。

罷工第二天,長榮航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工會及其成員違法罷工,要求賠償新台幣3400萬元。一審法院認定,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工會的罷工行為並未違反誠實信用或權利不得濫用原則,因此判決長榮航空敗訴,工會及其成員無需賠償。

長榮航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工會的罷工行為是經過會員投票同意,且符合合法程序。工會並未以強暴、脅迫方式妨礙長榮航空員工權利,罷工糾察線的設置目的並非損害長榮航空利益,而是為達成勞動條件訴求。法院最終駁回長榮航空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在判決後表示,二審判決再次證明工會的罷工行為合法且正當。他呼籲長榮航空不要再上訴,浪費社會資源,應將資源用於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和過勞問題,維護飛行安全,做一個幸福的企業。

此次罷工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對於勞資爭議和工會權益的廣泛關注。工會在2019年提出了包括外站津貼費、過勞航班等8項訴求,並在三次協商無果後決定罷工。罷工期間,工會在長榮航空總公司門口拉起罷工糾察線,影響了公司內部運作。長榮航空則認為工會的罷工行為嚴重影響了公司營收和聲譽,因而提起了損害賠償訴訟。

長榮航空在此次罷工事件中強調,工會的某些訴求和行為程序不合法,並且對公司造成了實際的經濟損失。然而,法院的判決表明,工會的罷工行為在法律上是受到保護的,公司的訴求未能得到支持。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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