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籲取消強制65歲退休 發動權還給勞工

2024-07-12 13:58:31   2317

立法院即將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這一修法草案主要在現行規範上增加了一項條文,允許雇主和勞工雙方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然而,勞工團體對此修法表示不滿,勞團認為,應取消強制勞工退休的規定,讓勞工自己決定何時要退休。

立法院即將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這一修法草案主要在現行規範上增加了一項條文,允許雇主和勞工雙方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對此,勞工團體對此修法表示不滿,勞團認為,應取消強制勞工退休的規定,讓勞工自己決定何時要退休。

今天上午,多個勞工團體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行了「退休不要資方強制,勞資協商沒有保障」記者會。他們呼籲立法院各黨團及委員取消雇主強制勞工退休的規定,讓勞工自行決定退休時間。記者會上,與會代表強調,這次修法應該更加深入,真正改善勞工的權益保障。

根據修正草案,目前勞基法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修正後,雇主與勞工可透過協商來延後退休年齡。然而,勞工團體指出,這樣的修改並未實質解決勞工面臨的困境。前任勞動部長許銘春在修法審查會議中曾公開承認,這次修法僅是將現行規範文字化,並未帶來實質改變。

勞工團體認為,現行制度下,雇主在勞工年滿65歲時仍擁有強制退休的權力,即使勞工仍有能力和意願繼續工作,雇主仍可強制其退休。這一權力的不對等導致勞工在勞資協商中處於弱勢地位。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林莊周表示,這樣的修法只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勞工在經濟壓力和議價能力上仍然非常弱勢。

中華電信工會罷工小組召集人莊福凱指出,許多65歲的勞工因經濟壓力希望繼續工作,但在目前的勞資關係中,勞工常常被迫接受雇主開出的條件,即便是協商,最終也多半由雇主決定。這次修法若僅是增加協商條款,對於勞工工作權的保障幫助有限。

台灣食品加工業產業工會聯合會的顧問吳崇宇表示,這次修法應該取消雇主強制勞工退休的年齡上限,讓勞工自行決定何時退休,這樣才能真正保障勞工的權益。他指出,若無法讓勞工在強制退休年齡上有更多選擇,至少應明文禁止雇主以較低勞動條件續聘,並禁止因勞工不願接受較低條件而對其不利對待。

此外,林莊周還提到,今年是《勞動基準法》實施40週年,勞基法還有許多需要修訂的條文,如提高加班費率、將加班補休時數計算方式改成照加班費率計算、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以及提高舊制退休金的計算基數和新制退休金的提撥比率等,這些都是勞工非常關心,且更迫切希望立法院能通過的修法。

林莊周表示,希望各主要政黨與立法委員能聽到基層勞工的心聲,不要只是把現況象徵性法制化,而是要通過能確實提升勞工權益的修法,讓勞工能夠在工作中得到真正的保障與尊重。勞工團體強調,這次修法是難得的機會,應該抓住這個機會,實現真正對勞工有利的改革。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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