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直撥退稅7/31入帳 最慢7/10前要申辦

2024-06-17 16: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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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日宣布,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的首批退稅款將於今年7月31日發放。符合首批退稅範圍的民眾,若選擇直撥退稅,退稅款將於今年7月31日入帳。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應在6月26日至7月10日期間,通過線上或書面方式申辦,以確保能夠在首批退稅日收到退稅款。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日宣布,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的首批退稅款將於今年7月31日發放。符合首批退稅範圍的民眾,若選擇直撥退稅,退稅款將於今年7月31日入帳。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應在6月26日至7月10日期間,通過線上或書面方式申辦,以確保能夠在首批退稅日收到退稅款。
根據北區國稅局的說明,符合首批退稅範圍的申報戶主要有以下四類:
1.網路申報: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採用「網路申報」完成報稅。
2.線上登錄回復稅額試算: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收到稅額試算並採「線上登錄」回復稅額試算內容,完成報稅。
3.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收到稅額試算並採「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內容,完成報稅。
4.書面確認稅額試算:在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的退稅案件。
符合上述任何一種報稅情境的民眾,若選擇直撥退稅,將於7月31日收到退稅款。
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需在6月26日至7月10日期間,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進行申請:
1.直接登錄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辦理。
2.將國稅局寄發的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提交至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北區國稅局提醒,完成上述任一種申請方式,即可於首批退稅日(7月31日)收到退稅款。
對於未選擇直撥退稅的民眾,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需在兌領有效期間內(7月31日至9月30日),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兌領。與直撥退稅相比,這一方式可能相對耗時且不便。
北區國稅局強調,直撥退稅具有快速、便捷和安全的優勢。民眾只需提供銀行帳戶資訊,退稅款便會自動撥入指定帳戶,避免了郵遞過程中的延誤或遺失問題。國稅局呼籲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盡快完成申請,以享受更高效的退稅服務。
根據北區國稅局的說明,符合首批退稅範圍的申報戶主要有以下四類:
1.網路申報: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採用「網路申報」完成報稅。
2.線上登錄回復稅額試算: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收到稅額試算並採「線上登錄」回復稅額試算內容,完成報稅。
3.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在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收到稅額試算並採「電話語音確認」回復稅額試算內容,完成報稅。
4.書面確認稅額試算:在5月10日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稅額試算「書面確認」回復的退稅案件。
符合上述任何一種報稅情境的民眾,若選擇直撥退稅,將於7月31日收到退稅款。
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需在6月26日至7月10日期間,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進行申請:
1.直接登錄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辦理。
2.將國稅局寄發的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妥後,提交至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北區國稅局提醒,完成上述任一種申請方式,即可於首批退稅日(7月31日)收到退稅款。
對於未選擇直撥退稅的民眾,國稅局將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需在兌領有效期間內(7月31日至9月30日),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兌領。與直撥退稅相比,這一方式可能相對耗時且不便。
北區國稅局強調,直撥退稅具有快速、便捷和安全的優勢。民眾只需提供銀行帳戶資訊,退稅款便會自動撥入指定帳戶,避免了郵遞過程中的延誤或遺失問題。國稅局呼籲尚未申請直撥退稅的民眾,盡快完成申請,以享受更高效的退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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