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條文送達 政院研議是否依憲法提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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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16: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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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案,相關函文5日送抵政院。
立法院於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兩案,相關函文於5日送達行政院。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日表示,立法院已將三讀通過的兩項法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於下午2時許收到立院函文。卓榮泰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進行詳細審視與討論,並研議是否依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如覆議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卓榮泰強調,透過憲政制度設計解決憲政體制面臨的危機,是行政院自始至終的態度和立場。雖然在目前國會生態下,所提之覆議很有可能遭到立法院否決,但行政院仍責無旁貸,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程序,將本次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以忠實捍衛憲政程序。
針對未來是否會走釋憲途徑,行政院表示,如果覆議得到立法院的正面回應,則不會涉及釋憲問題。但若覆議未果,政院將針對生效的法律研議是否提請釋憲,並指出可以提請釋憲的單位不僅限於行政院。
【圖片為資料照】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日表示,立法院已將三讀通過的兩項法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於下午2時許收到立院函文。卓榮泰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進行詳細審視與討論,並研議是否依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如覆議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卓榮泰強調,透過憲政制度設計解決憲政體制面臨的危機,是行政院自始至終的態度和立場。雖然在目前國會生態下,所提之覆議很有可能遭到立法院否決,但行政院仍責無旁貸,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程序,將本次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以忠實捍衛憲政程序。
針對未來是否會走釋憲途徑,行政院表示,如果覆議得到立法院的正面回應,則不會涉及釋憲問題。但若覆議未果,政院將針對生效的法律研議是否提請釋憲,並指出可以提請釋憲的單位不僅限於行政院。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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