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闖土地設陷阱抓山豬 苗縣府:需經申請

2024-05-07 13:57:57   3137

苗栗縣近日發生一起關於山豬捕捉爭議事件,一名賴姓退休警察未經地主同意,擅自在公館鄉北河村的私有地設置山豬陷阱。農業處邀請賴姓男子進行說明,以釐清事件詳情。

苗栗縣近日發生一起關於山豬捕捉爭議事件,一名賴姓退休警察未經地主同意,擅自在公館鄉北河村的私有地設置山豬陷阱。農業處邀請賴姓男子進行說明,以釐清事件詳情。

根據報導,賴姓退休員警表示,由於近年苗栗山區野豬頻繁出沒,造成當地農作物嚴重損害,他本以助農民驅除害獸為目的,於去年4月之前,受地主之託設置陷阱。然而,地主後來改變態度,要求撤除陷阱,賴男也表示自那以後未再設置新的陷阱,對於此次事件中發現的山豬陷阱,賴男堅稱那並非他所設。

事件發生後,苗栗縣農業處動物防疫所接獲地主通報,趕至現場發現一隻約50多斤的山豬被套索困住。處理過程中,共拆除了13具疑似非法設置的山豬吊陷阱並進行了銷毀。農業處隨後邀請賴姓男子來處進行說明,以釐清事件詳情。

農業處表示,此案通報人為地主,因雙方說法不一,將再請相關人說明,釐清行為人,後續針對涉及違反野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可處行為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嚴格禁止使用山豬吊等獸鋏類陷阱,在特定條件下,如野生動物對公共安全或農作物造成嚴重威脅時,可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申請許可進行捕捉。然而,這些法律也要求申請人嚴格遵守規範,並要求設置的陷阱不得對其他非目標物種造成傷害。

此外,農業處提醒,若農民的農作物確實受到野生動物的威脅,應提交危害證明,經評估後由縣府發出同意書方可合法設置陷阱。此類陷阱設置需特別注意,避免誤捕非目標野生動物,且需每日檢查以確保陷阱安全無誤。

農業處鼓勵農民在遇到野生動物危害時,通過合法途徑申請設置陷阱,確保既不違反法律規定,也能有效保護自己的農田。

【圖片來源:中央社(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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